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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香港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黎明行動,又稱「紀念日三罷」,發生於2019年11月11日,香港市民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集會及佔領街道運動。當中包括「三罷」(「罷工」、「罷課」及「罷市」)。當天示威者在全港多區堵塞多條主要道路,整日示威活動持續約17小時。
黎明行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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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2019年11月香港三罷行動的一部分 | |||
日期 | 2019年11月11日 | ||
地點 | 香港各區 | ||
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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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多重遊行示威、突襲式佔領、突襲式破壞交通設施、癱瘓交通系統 | ||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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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方 | |||
傷亡 | |||
受傷 | 11名警員,2名示威者,1名市民 | ||
逮捕 | 287人 |
在西灣河太安樓對開,有大批示威者於西灣河的筲箕灣道及太安街交界,以垃圾及雜物設路障。交通警員向接近他的21歲示威者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柴灣分校男學生周柏均開槍。事後,警方以周柏均及另一名19歲男青年胡子健均涉嫌企圖搶槍及非法集結罪為由,將仍在醫院搶救的周柏均拘捕[1][2]。
網上有人號召早上7時會發動「紀念日大三罷」,屆時18區再集合,各區各自行動,而目標只有一個,即「全城癱瘓,強制罷工」[5]。「全港大三罷」當中包括罷工、罷課及罷市[6]。網民還藉着中國大陸雙11「光棍節」,呼籲罷買淘寶[7]。
網民呼籲癱瘓港鐵網絡和以下路段的交通:青山公路元朗段、屯門公路、吐露港公路、大埔公路-馬料水段、馬鞍山路、沙田正街、美田路、興芳路、德士古道、龍翔道、清水灣道、環保大道、長沙灣道、彌敦道、亞皆老街、紅磡海底隧道、夏慤道、遮打道、西區海底隧道、軒尼詩道、東區走廊、東區海底隧道、香港仔大道[8]。
在上水,29歲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教師楊博文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響應行動駕車慢駛時被警員截停,楊博文腳踢警員腹部被控襲警罪,案件於2019年12月5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控當天在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X。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控方文件。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明年1月6日再審訊[9]。另有學生在馬路慢行,在場戒備的警員被市民指罵,警員制服穿黑衣的市民,又高舉防暴槍,期間傳出槍聲。天橋上有市民眼部受傷,而在馬路上,有示威者用單車架設路障,路面交通受影響。到下午,示威者用鐵欄等堵塞在北區大會堂旁一段路,又舉起遮陣。警方以黑旗警告,隨即施放催淚彈[10]。
早上6時許,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近青山公路一段,示威者以雜物架設路障,並將雜物點燃起火,交通受阻[11]。期間一名駕駛電單車男子撞向人群並一度發生衝突,其後數名警員趕至現場並追捕示威者。7時許,示威者再堵塞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道路,並焚燒雜物。其後,警方在置樂花園拘捕一名男子。接近9時,一批示威者在輕鐵屯門站阻礙車門關閉,又與乘客對罵,另有人在市中心站附近走落路軌,又將雜物放到路軌上。輕鐵多條路線改道或停駛[12][13]。
西鐵綫屯門站至元朗站多個車站服務先後暫停,到9時半之後,西鐵綫只維持紅磡站來往錦上路站服務[13]。
10時許,多名示威者以快閃形式在屯門市中心巴士總站架設路障,堵塞往九龍方向一帶的道路,其中有示威者登上一輛九巴並解開巴士手掣,之後多名示威者合力將該輛九巴推至路中心[12]。
早上6時許,在粉嶺站附近有示威者從高處向東鐵綫列車投擲雜物,一列南行及一列北行綫的載客列車擋風玻璃受損,其中一列被長條狀硬物插中[14]。車務控制中心安排該列車回廠檢查,車上乘客需轉乘下一班車。港鐵表示因持續有示威者向路軌範圍投擲物品,東鐵綫火炭站至羅湖站及落馬洲站服務暫停。港鐵派出接駁巴士接載受影響乘客[15]。
早上6時許,東鐵綫沙田至火炭站之間路軌發現外來物。早上10時,港鐵因應沙田站有突發情況,東鐵綫列車只維持紅磡站至火炭站服務,不停沙田站。至早上10時後,一批示威者到沙田擔杆莆街及沙田市中心巴士總站,搬出站牌等雜物堵路。之後轉到港鐵沙田站客務中心破壞後,再轉往沙田正街,防暴警察到場施放催淚彈驅趕。而新城市廣場內,美心旗下的simplylife被人開啟消防灑水,店內不少地方水浸。[16][17]。
早上7時許,有示威者於大老山隧道收費廣場堵路,在往九龍方向出入口以雜物築起路障並點火,接着破壞收費廣場的閉路電視,消防約在8時40分到場將火救熄。運輸署宣佈大老山隧道往九龍方向全線封閉。車龍一度延伸至馬鞍山繞道近欣安邨,至9時44分全線解封。[18]
在香港島西灣河太安樓對開,有大批示威者於西灣河的筲箕灣道及太安街交界,以垃圾及雜物設路障。交通警員趕至,人群散開,期間有一名穿白色外套、戴口罩的青年從人群走出,並向警員叫罵,該名青年曾舉起雙手顯示未持有任何武器(警方事後稱該名男子想「搶槍」)[19],交通警員拔出手槍指向穿白色外衣青年的胸口,再用手拉扯這名青年,之後兩人發生糾纏,此時包括周柏均在內的兩名黑衣蒙面男子朝兩人糾纏的方向走近,周柏均曾向警員的槍支方向伸手疑搶槍但未有觸及,警員隨即向其右邊胸腹位置開一槍[1],周中槍倒地,之後黑衣蒙面男青年胡子健走近該交通警員,同一交通警員再向其連開兩槍。穿白色外套的青年則在混亂中逃脫。及後一名警員到場增援,協助制服兩名倒地的黑衣青年。開槍的警員繼續持槍戒備,另一警員則拔出警棍,期間有街坊向警察大罵,持槍警員一度將手槍指向街坊。周在期間曾自行爬起,但一度疑似失去意識,有警員把他的上半身拉起[1],又將他的身體搖晃幾下[20],之後又讓他躺下,周在送上救護車時一度站起來嘗試逃跑,但很快周便被警員再次制服,再被送上救護車送院。[1]。案發地面留有大片血跡,警方之後封鎖西灣河太安樓一帶的道路,有過百名街坊及早上上班的民眾不滿警方開槍,在現場指罵警員,又稱警方是「殺人犯」[21],而警員則還口指罵市民[22]。之後一批防暴警察增援,並走上在筲箕灣道與海寧街交界的行人路,向在場市民噴射胡椒噴劑,不少市民包括多名長者被胡椒噴劑射中[22],並有至少兩人被捕[22]。周柏均被控企圖搶槍及非法集結罪,胡子健則涉嫌非法集結、企圖搶槍、協助罪犯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1]。
到中午12時,防暴警員在大石街與成安街交界追截市民,更衝入附近的聖十字架堂內,以警棍擊打兩名市民的手腳並將其制服,合共5人被拘捕。兩名分別21和26歲男子被控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23]事後聖堂公開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時曾經有女教友嘗試阻止防暴警察進入,但防暴警察未有理會,並隨即制服5名年輕人。片段更顯示其中一名青年被制服後,一名警員將一支疑似鎚仔的物件放進青年背囊中。聖堂就不愉快事件道歉,並再次譴責警隊在過程中使用不恰當和過份武力。[24]
早上7時許,一批示威者在東涌堵塞道路。在東涌站對出,一批示威者在場擊打警車,有警員在馬路驅趕示威者。在執法行動中,有警務人員曾拔出配槍及擎槍[25][26]。
早上7時半,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理工大學附近以磚塊、垃圾桶、路牌等設路障,同時破壞校園設施,亦有示威者在紅磡站往理工大學天橋上投擲椅子到紅隧收費廣場堵塞交通,一度佔據3條行車線。示威者其後經天橋進入理大,防暴警員在天橋拘捕示威者,示威者在理大向天橋投擲汽油彈及雜物,警員在校園範圍內以警棍無差別攻擊理大員生及途人,更在校園內發射多發催淚彈及布袋彈;當中更有催淚彈頭擊傷該校學生校董,及後經該校保安治理後已無大礙。警員在行動期間多次指罵學生為「曱甴」,其行為及言語亦極具挑釁性;及在衝入校園範圍後使用警棍毆打學生。有示威者中布袋彈受傷,由現場急救員治理。學生校董李傲然在李嘉誠樓外嘗試與警員理論,期間警員情緒激動,指理大校園為「刑事現場」[27][28][29][30][31]。
示威者和學生其後一度四散,其後防暴警員退回往紅磡站天橋位置。
下午1時許,校園內有人投擲燃燒彈,理大通往紅磡站天橋位置大批雜物被燃燒[32]。
理大學生會在Facebook發聲明,譴責警方破壞校園安寧。理大校方對校園內的衝突事件表示極度遺憾,對於警方早上因追截堵路者而進入理大校園,而示威者其後於校園內大肆破壞及縱火,校方強烈譴責有關暴力行為[28]。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警方例行記者會指「任何一間大學裏面都不是罪犯的避風塘」,警方有職責處理違法行為[33]。
早上7時,約50名示威者在葵芳站D出口組成人鏈,呼籲市民參與三罷行動,期間有一名中年男子被指毆打學生,與在場示威者發生衝突[34]。
早上約8時,有示威者在新都會廣場對出馬路以雜物築成路障,期間有示威者與交通警察發生口角。有一名交通警察駕駛電單車衝前,多次衝向示威人群(其中一次撞向示威人群),導致兩名示威者受傷。現場消息稱被撞者右腳扭傷,後腦與右額近太陽穴位置紅腫,失去意識約15分鐘[35]。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此事事態嚴重,高度關注,涉事警員已暫停一切前綫工作,並即時休假,案件交由新界總區進行調查[36][37]。謝指當時在葵芳有一名警員被示威者用「不明的化學物品」噴中面部,短暫失去視力,另一名警員上前支援,駕駛電單車在示威者之間「穿插」,期間被示威者襲擊[38]。民權監察王浩然指出警員做法不合規,形容做法危險,對駕車的警員和所有人也非常危險[39]。
早上8時許,葵芳站一列列車(A241/A238) 疑被人在車內投擲汽油彈,車廂內火光熊熊,濃煙密佈,港鐵表示列車的緊急逃生門被人打開。葵芳站隨後關閉,列車不停該站[40]。
早上9時許,葵涌警署遭縱火,懷疑有人向警署投擲汽油彈及雜物,警署內一警車起火,冒出濃煙,有警員隨即以滅火筒將火救熄[40]。
上午7時許,黃大仙龍翔道有「人肉擋路」。其後有示威者在路面放置磚頭以阻塞交通,龍翔道交通一度暫停。上午約7時40分,示威者在天橋上投擲雜物。警方一度舉黑旗及噴射胡椒噴劑,並制服約10人,至少一人被捕。11時許,黃大仙中心對出一名中年婦女疑拍攝示威者相片,被在場示威者包圍,中年婦女倒地,聲稱心口痛,並要求在場人士召喚救護車[12]。
在英華書院,一名中二學生,昨早在校門外用擴音器播放《願榮光歸香港》時,突遭防暴警按在地上拘捕。有學生形容「佢乜都冇做過,就咁喺度播《榮光》,就俾人拉咗」(他甚麼都沒有做,就只是在播放《榮光》,就被拘捕了。)[41]。
自早上10時起,示威者在唐明街迴旋處、將軍澳運動場對開和將軍澳站設置路障,期間有市民移開路障時,與在場人士發生爭執。防暴警察在尚德邨停車場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人群,另外,三名防暴警察向尚德街市內的市民噴射胡椒噴霧,有一名女士被胡椒噴霧射中。
至早上11時,防暴警察進入廣明苑廣昌閣搜查,期間居民不得進入大廈,防暴警察於廣昌閣內拘捕一名男子。區議員黎銘澤和呂文光到場與警方交涉,防暴警察在廣明苑近距離向區議員及監察人員使用胡椒球槍。部分廣明苑居民對無法進入屋苑向警方表示不滿,被警方以胡椒噴霧直接噴向面部[42]。
晚上9時許,唐明街一輛汽車被推倒並起火,火勢焚燒至少有10分鐘[43]。現場消息指,該客貨車司機撞向人群,而司機下車拆除路障期間更以單車扔向一名女途人,司機乘亂逃走而車匙留在現場,該車其後被推倒及焚毀[44]。
早上10時許,示威者於旺角彌敦道一帶以雜物堵路,期間一位女士因推開示威者的路障與示威者發生口角,其後有人向她面部噴黑漆[43]。
下午4時許,警方在旺角出動水炮車驅散馬路上的示威者,其後十多名被警員稱呼為「義工」、穿着背面有食環署字樣黃色背心、戴上口罩的人,協助清理路障[43]。
晚上,示威者繼續在彌敦道、亞皆老街一帶堵路。警方在彌敦道近恒生銀行、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施放催淚彈[43]。10時許,警方在彌敦道近雅蘭中心多次發射水炮。楊學志在途徑旺角彌敦道時被示威者襲擊[45]。11時許,示威者破壞旺角砵蘭街的一家翠華餐廳,玻璃散落一地,其後扯開門框進內破壞桌椅及閉路電視等[43]。太興燒味餐廳和中國銀行分行也遭破壞[46]。
太子一間藥房的貨品被水炮射濕,引起疑似藥房職員不滿,以藥房貨品擲向水炮車,之後多名防暴警員到場制服該男子,又以胡椒球槍向不足一米距離的男子正面發射[47]。
《城市廣播》於當日8時許拍攝到水炮車曾經在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的恒生銀行分行外停留,及後突然向記者發射水炮,而當時行人路上未見有示威者[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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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朝一名中年男子潑灑易燃液體並點燃 |
當天早上有大批示威者破壞馬鞍山站設施,並於恆安站隧道大堂縱火,以及石門站附近往大水坑站方向有雜物,大水坑站、恆安站、馬鞍山站以及烏溪沙站臨時關閉,馬鞍山綫大圍站來往石門站6分鐘一班,石門站來往烏溪沙站列車服務暫停,港鐵安排接駁巴士來往石門站至烏溪沙站,中途不停恆安站[48][49]。
中午,一名57歲姓李男子企圖阻止示威者破壞港鐵站設施[矛盾][50][來源可靠?討論],並與示威者發生肢體衝突,後在馬鞍山廣場連接馬鞍山公園的行人天橋上與示威者發生言語衝突,最後有人突然走前向李淋潑易燃液體並點燃[51][與來源不符] 。李嚴重燒傷[52][53][54][55][56]。
中午時分,有大批市民在中環畢打街行人路上聚集,防暴警在中環站外戒備,期間截查多名途人,有警員出手扯去途人口罩,截查期間有部分市民大叫「殺人犯」。近千人其後步出馬路,當中不少是穿西裝上班族,他們打開雨傘列陣,防暴警舉黑旗及橙旗示警,並發射催淚彈驅散。德輔道中有巴士被噴上「我以死者之名,懇求你罷工」字句[43]。下午2時,畢打街、干諾道中至怡和大廈一帶仍有示威者聚集[43]。其後示威者破壞多間商店,部份示威者轉至中環康樂廣場一帶架設路障。下午3時許,有示威者在域多利皇后街、德輔道中近恒生銀行總行大廈等多處架設路障[57]。
在港鐵香港大學站外的薄扶林道,有幾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將路牌等雜物拋出馬路,行車受到影響[58]。另外,港大校園電視表示,防暴警察在早上9時許走入港大校園範圍,並在周亦卿樓對出迴旋處往黃克競樓方向推進,期間一度向黃克競樓平台舉槍[39]。
於翌日,港大理學院院長了解情況後表明警方不能在未知會下進入校園[59]。
大批市民在港鐵觀塘站A出口與警員對峙,期間有市民路過,希望經由出口前往地鐵站不果,有人指罵警員。觀塘站較早前有最少2人被捕,有警員增援,有警員手持長槍[60]。而在附近亦有示威者堵路,藝人楊明其後幫忙清理示威路堵路的雜物,使道路可以通行[61]。
在元朗大馬路,早上7時前已經有示威者聚集,正當示威者企圖走出馬路時,突然有防暴警員衝出將其拘捕帶走。
在西環的德輔道西及山道交界,多名示威者以回收箱、膠水馬等雜物築成路障[62]。
在藍田啟田商場外,有人挖起磚頭拋出路面及用欄杆等雜物堵路,又破壞附近一間中資銀行,銀行玻璃窗碎裂,鐵閘被人塗污[63]。
在柴灣環翠商場對出馬路,有人放置垃圾桶及鐵馬等雜物堵路,有車輛須調頭駛離。晚上,有示威者在柴灣街市對出焚燒路障[43],及至晚上7時及晚上11時,警方在柴灣道柴灣市政大廈附近施放兩輪催淚彈。
銅鑼灣晚上有人群聚集,在軒尼詩道,防暴警察至少施放5枚催淚彈。防暴警察一度衝前,制服一名男子,向他面部噴胡椒噴霧,多次揮警棍毆打他,不夠一分鐘後,將他放走。警員又截查多人,將部分人帶上警車[64]。
晚上7時許,大批示威者在大埔太和路一帶聚集,期間將雜物搬到太和路及南運路交界,並且縱火焚燒,現場一度火勢猛烈,形成十多米的火路橫擋多條行車線。消防趕至開喉灌救,迅速將火勢救熄。一批穿着全副裝備的防暴警其後到場戒備[65]。
約晚上9時,天水圍天耀路、天湖路一帶有示威者焚燒雜物堵路,並破壞輕鐵站設施及廣告牌,路邊一個電箱亦懷疑被縱火焚燒,傳出爆炸聲。示威者及後轉往嘉湖銀座商場,大肆破壞優品360等多間中資店舖。
警方公佈,11月11日共拘捕287人,包括206男81女,年齡介乎12至82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襲警、使用蒙面物品等等。其中,有190名學生被捕,佔整體被捕人數近三分二。警方共發射了催淚彈255發、橡膠子彈204發、布袋彈45發、海綿彈96發。行動中共11名警員受傷[66]。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該事件「令人髮指」,示威者燒人的行為將令市民擔心日後出行安全及言論自由[67]。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在臉書粉絲專頁上稱燒人者「滅絕人性」。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在臉書粉絲頁上稱燒人者的行為完全無法接受,極為錯誤、十分野蠻[68]。「光頭警長」劉澤基在微博上怒斥燒人者[69]。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對有人在光天化日下於馬鞍山火燒市民予以最強烈譴責,指該等行徑「駭人聽聞、滅絕人性」,是「對法律、道德和人類文明底線的嚴重踐踏」,要求盡快緝捕疑犯,依法懲處[70]。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嚴正要求,西灣河開槍事件的涉事警員應即時停職,查明後須接受紀律處分,如涉違法行為更要從速檢控。她認為,當日的悲劇明顯是高層過去5個月的縱容包庇,導致警暴失控、走向不可挽回的局面,此聲明是要與前線割席,呼籲政府即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重組警隊,追究5個月來的警暴問題。[72]
西灣河之中槍男子是筲箕灣慈幼英文學校畢業生,慈幼會發聲明,以「譴責過份及殺傷暴力」為題,批評警方連月來以過分殺傷暴力及使用殺傷武器,不分青紅皂白驅趕市民,他們對此表示擔憂。他們亦譴責警方使用過份殺傷暴力及漠視生命,要求政府盡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73]
第 26 次民間記者會就警方武力執法行為作出回應。發言人表示,在西灣河的示威者手無寸鐵,在場的交通警員卻在生命無受威脅的情況下發射實彈,行為屬「蓄意殺人」。發言人呼籲民眾感憤慨之餘須保持冷靜,不要「妄自菲薄」,為日後的抗爭多出一分力。[74]
丘品新聞,為西灣河開槍事件片段拍攝者,在FACEBOOK專頁,發佈其公開澄清聲明。丘品新聞批評警方,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在警方記者會上公開有關影片的片段。此外,警方在記者會上播放的片段為刪減版,丘品新聞認為影響事實的準確性,未能讓市民真正了解在西灣河所發生的事件始末。[75]
兩名分別21和26歲男子在西灣河入聖十字架教堂內被警員制服,之後被控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到2020年11月24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黃雅茵指2名警員供詞供出現明顯誤差和重大遺漏,包括槌子相差逾12.5厘米,庭上證供指案發現場有 50 多名黑衣人,不過回家撰寫的證人供詞案發後只有20多人。而警員的視線未能全程跟着目標男子,裁定警員供詞不可信不可靠,拒絕接納。裁定2人罪名全部不成立。[76]
一名17歲少年被控在旺角管有雷射筆,在2021年裁定一項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名不成立。其後他在同年12月入稟區域法院向律政司索償52萬,指案件主管未有提供兩份警員口供,令他蒙受損失。到2022年4月,律政司入稟要求法庭將案件剔除,同時要求延期遞交抗辯理由,案件在6月6日於區域法院提訊。[77]
但施祖堯判決指,兩被告均背景良好,當日參與非法集結的人數少,沒證據證明兩人具領導角色。惟案發時是反修例運動高峰時期,當日有人發動「大三罷」,兩被告與其他人涉用雜物堵路,對公眾造成不便及風險;再加上兩人當時蒙面,更增加引發暴力的風險。早前審訊時,辯方爭議男被告招認的自願性,稱警員亦沒在現場拘捕及警誡他;他被帶返警署後,因被警員威嚇,加上急於與女友見面,才在招認供詞上簽署。惟施官不接納說法,認為男被告作為成年人,不可能因急於見女友而輕視補錄供詞。因此,施官接納警員所指,男被告在警誡下自願招認參與堵路,並沒受到威嚇。雖然警員只是推測兩名被告是堵路黑衣人的同夥,亦不能確認他們被截停前做了什麼,但男被告招認曾參與堵路,加上兩人的裝束、背囊內物品及逃跑路線等環境證據,足以證明他們曾在現場與其他黑衣人共同犯案,因此裁定罪名成立。由於案情嚴重,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最終判2名被告各監禁3個月。[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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