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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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洲事件,中國政府稱廣東汕尾紅海灣嚴重違法事件[1]是2005年12月6日,在中國廣東省汕尾市東洲鎮紅海灣開發區發生的一次流血衝突事件,衝突的雙方為當地民眾與地方政府。
事發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12月6日的事件定性為黃希俊、黃希讓、林漢如[a]等當地違法人員組織、挑動的對紅海灣風電廠的打、砸、燒和襲警。在特別緊急情況下,現場公安指揮員處置失當,被迫開槍,造成誤死誤傷。誤殺三人,誤傷八人。汕尾市檢察機關依法對公安指揮員實行刑事拘留[3]。台灣親大陸媒體《中國時報》的報道指[2],村民以事先準備的燃燒瓶和石塊襲擊武警部隊,村民向風力發電廠主控樓投擲爆炸物品和燃燒瓶,炸毀變壓器並在廠區縱火,襲擊被困在主控樓的警察。武警被當地民眾圍困後使用手槍、自動步槍掃射,造成至少14人死亡,50人受傷。
2006年5月間,汕尾市海豐縣人民法院對黃希俊、黃希讓、林漢如等人進行了司法審判,判處有期徒刑不等。同時,政府對事件中,工作不力和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官員亦進行了處理。被認為是現場公安指揮員的——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吳聲[4]以黨內嚴重警告、撤銷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的處分,未負刑事責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