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郡 (隋朝)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高陽郡,中國隋朝時設置的郡。 建置沿革 隋煬帝大業九年(613年),改博陵郡為高陽郡[1],領鮮虞、北平、唐、恆陽、新樂、隋昌、毋極、義豐、深澤、安平十縣[2]。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平竇建德,改高陽郡為定州[3]。 太守 楊侗,字仁謹,弘農華陰人,隋煬帝大業九年(613年)在任。[4] 參考資料 [1]《隋書 卷四 帝紀第四》 [2]《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3]《舊唐書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4]《隋書 卷五十九 列傳第二十四》
高陽郡,中國隋朝時設置的郡。 建置沿革 隋煬帝大業九年(613年),改博陵郡為高陽郡[1],領鮮虞、北平、唐、恆陽、新樂、隋昌、毋極、義豐、深澤、安平十縣[2]。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平竇建德,改高陽郡為定州[3]。 太守 楊侗,字仁謹,弘農華陰人,隋煬帝大業九年(613年)在任。[4] 參考資料 [1]《隋書 卷四 帝紀第四》 [2]《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3]《舊唐書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4]《隋書 卷五十九 列傳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