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er image](https://wikiwandv2-19431.kxcdn.com/_next/image?url=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3/3d/Cold_Weather_Warning.png/640px-Cold_Weather_Warning.png&w=640&q=50)
香港寒冷天氣警告
由香港天文台发出的天气警告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寒冷天氣警告 (英語:Cold Weather Warning)是香港天氣寒冷或預料寒冷時(最低氣溫達12℃或以下),由香港天文台發出的警告信號。寒冷天氣警告系統獨立於其他氣象警告,例如強烈季候風信號、火災危險警告、霜凍警告及雷暴警告,這些警告可同時生效,但不會和與其相反的警告——酷熱天氣警告同時生效。與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暴雨警告信號、山泥傾瀉警告及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同時生效的機會甚微(但仍有可能),因為香港的冬季不是風季和雨季,加上天氣寒冷時,甚少岀現惡劣天氣,寒冷天氣警告制定於1999年。
![Thumb image](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3/3d/Cold_Weather_Warning.png/640px-Cold_Weather_Warning.png)
發出寒冷天氣警告目的是及早提醒市民本港將會受到寒冷天氣影響,呼籲市民提高警惕,預防因嚴寒引起體溫過低。寒冷天氣警告發出後,信息會透過香港的電台、電視台及天文台網頁向市民廣播。若有需要,香港天文台還會舉行新聞發佈會,提醒市民作出適當措施。若天氣持續寒冷,天文台會在警告生效期間,繼續發出特別報告提醒市民應注意的事項。
而在寒冷天氣警告設立前,天文台曾在1993年設立「安全使用氣體熱水爐預警」(Gas Heater Alert),並在寒冷天氣出現時發出,以提醒市民使用熱水爐時要保持空氣流通。但後來香港立法禁止在浴室使用無煙道式熱水爐,理論上已不會再發生浴室一氧化碳中毒的意外,所以警告後來被廢除,最後一次是在2000年2月24日至3月2日發出。而現時寒冷天氣警告的天氣稿亦會不時提醒市民相關事項:「不論氣溫多少,當使用舊式氣體燃料熱水爐時,要確保室內有大量清新空氣」[1]。
雖然天文台定義「冬季」為每年12月至翌年2月,但因寒冷天氣亦會在秋末或春初出現,故此以下「冬季」廣義上指每年11月至翌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