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英國將香港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主權移交」重新導向至此。關於其他用法,請見「香港主權移交 (消歧義)」。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香港歸英運動。1997年7月1日,香港由英國依據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成立[1],史稱「香港回歸」,或稱「香港主權移交」[註 1]、「香港交接」(英語:Handover of Hong Kong)等。雙方代表團出席了交接儀式。[3][4][5][6]此為1842年清政府割讓香港以來,經歷二戰日本佔領香港及香港重光後,香港政權及治權方再一次變更。 此條目或許過份仰賴和所述主體或當事方有過密涉入關係的來源,有違可供查證及中立觀點的方針要求。 Quick Facts 日期, 時間 ...香港回歸香港主權移交[註 1]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右)於香港交接儀式升起日期1997年7月1日,27年前(1997-07-01)時間香港時間00:00(UTC+08:00)地點香港參與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含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恢復行使主權[1] 英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含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1]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於1997年7月1日成立[1] Close
「香港主權移交」重新導向至此。關於其他用法,請見「香港主權移交 (消歧義)」。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香港歸英運動。1997年7月1日,香港由英國依據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成立[1],史稱「香港回歸」,或稱「香港主權移交」[註 1]、「香港交接」(英語:Handover of Hong Kong)等。雙方代表團出席了交接儀式。[3][4][5][6]此為1842年清政府割讓香港以來,經歷二戰日本佔領香港及香港重光後,香港政權及治權方再一次變更。 此條目或許過份仰賴和所述主體或當事方有過密涉入關係的來源,有違可供查證及中立觀點的方針要求。 Quick Facts 日期, 時間 ...香港回歸香港主權移交[註 1]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右)於香港交接儀式升起日期1997年7月1日,27年前(1997-07-01)時間香港時間00:00(UTC+08:00)地點香港參與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含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恢復行使主權[1] 英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含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1]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於1997年7月1日成立[1]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