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童歷險記》(英語: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又譯為《哈克歷險記》、《頑童流浪記》,是一部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的兒童文學作品,為美國文學史上相當重要的作品。
故事概要
小說開始於虛構的密蘇里州聖彼得堡(原型為密蘇里州漢尼拔鎮[1]),瀕臨密西西比河,時間約為1835年到1845年(當第一艘蒸汽機船下河時)[2]。哈克貝利·費恩和他的好友湯姆·索亞在較早的冒險中獲得印地安喬藏在山洞裏的一筆財物(記錄在《湯姆·索亞歷險記》中)。而在這篇故事裏,哈克則用第一人稱的方式,敘述之後發生的事。一開始他被安置、生活在寡婦道格拉斯和嚴厲的華珊小姐的教導之下——教他過「文明」生活。但哈克受不了每天必須穿着整齊乾淨的衣服、依照禮儀用餐以及上教堂聽冗長的佈道。這一切讓他非常不自在。湯姆則在一天晚上幫助哈克躲過華岑小姐的黑奴吉姆的視線,加入了湯姆的孩子幫。孩子幫自稱「大盜」。當幫派生活也讓哈克厭煩的時候,這時他那嗜酒成性的爸爸前來找他,威脅他交出那筆錢。知道爸爸只會將錢用在喝酒上,哈克成功地藏匿了自己的寶藏;然而,爸爸依然帶走了哈克,離開了鎮子。
哈克被爸爸強行擄去,在伊利諾伊州的河畔森林裏的一間破爛木屋裏一同生活。父親經常在發酒瘋時毒打他,後來哈克終於受不了,使出詐死之計離開父親。他停留在密西西比河傑克遜島上,休閒度日。哈克遇見了華珊小姐的黑奴吉姆。吉姆偷聽了華珊小姐打算把他賣到「河的下游」去(可能是更加兇殘的奴隸主),就偷跑了出來。吉姆計劃到伊利諾伊州的開羅鎮,該地區是反對蓄養黑奴的自由州,這樣他可以在日後花錢把他的家人贖出來。起初,哈克對此倍感糾結,但倆人在迷信問題上有了共同語言,便產生了感情。哈克與吉姆成為了好友,後者則成為了他的監護人。河水上漲泛濫,房子被水沖了起來,倆人登上了木筏。哈克和吉姆進入房子,希望找到什麼東西,可是吉姆卻發現了一具赤裸的男性屍體,背後中槍。吉姆遂即遮住了哈克的眼睛。
為了獲得鎮上新聞,哈克喬裝成了小姑娘,進入了朱迪思·洛夫特斯的家中,後者則是新搬來的人。哈克得知人們認為自己被謀殺了,爸爸和吉姆成了嫌犯。人們因吉姆逃跑而貼出了懸賞告示,並派人出去追蹤。洛夫特斯夫人感到十分懷疑,認為哈克不是女孩,並在一系列測試後將其證明。雖然哈克的偽裝被揭穿,但是洛夫特斯夫人依然讓他安然離開,沒有意識到他就是那個「被謀殺」了的孩子。哈克回頭告訴吉姆這些新聞,以及搜尋隊會在當晚前往傑克遜島的事情,倆人急匆匆地登上木筏離開。
旅途中,哈克和吉姆遇見了一艘擱淺的蒸汽機船。搜索一番後,他們聽到了兩個賊人討論如何謀殺第三人,於是在他們發現之前逃離出去。之後,他們被大霧阻斷,導致吉姆十分焦急。當他們再次相遇時,哈克糊弄吉姆,使他認為這一切都是在做夢而已。吉姆沒有被騙多久,但感到十分痛心。哈克對此感到羞愧,向吉姆道歉,但在內心中又因自己向黑人低頭而倍感糾結。
哈克和吉姆的木筏撞上了蒸汽機船,斷成了兩半。哈克被肯塔基州的格蘭傑福德家人救起。格蘭傑福德是個貴族家庭。巴克·格蘭傑福德是個與哈克年齡相仿的男孩,倆人成為了朋友。哈克從中得知格蘭傑福德家與謝弗遜家有長達30年的血腥世仇。奇怪的是,兩家都去同一所教堂,在其中和平禱告。雖然教堂天天佈道,要彼此像兄弟般友愛,但兩家都帶着火器。當巴克的大姐姐蘇菲亞與謝弗遜家的一員私奔後,世仇被激化。結果是格蘭傑福德這邊的所有男性全部被槍殺。哈克目睹了巴克的慘死,但拒絕加以描述。當哈克與吉姆再次相會時,他倍感解脫,後者則修好了木筏。
隨後,哈克和吉姆遇到了兩名自稱是法國國王路易十六的儲君(自稱國王)和畢爾治華特公爵的老騙子,硬是強迫哈克服侍他們,並在一路上所經的村鎮中行騙。在一個小鎮,兩個騙子先在船上打聽了一些消息,上岸後便冒充最近去世的彼得·衛克斯的兄弟,以竊取他的遺產。哈克良心過意不去,向彼得·衛克斯的女兒瑪莉珍透露真相,並幫她奪回遺產,隨後真正的衛克斯兄弟趕到,兩個騙子受到懲罰。哈克發誓要釋放吉姆,儘管他相信他會因此下地獄。
然而吉姆卻早已被「國王」出賣了。一路打聽吉姆下落的哈克來到名為莎莉的婦人家,得知這位莎莉便是湯姆的波莉阿姨的親姊妹,同時得知吉姆被村民們囚禁起來了,這時碰巧湯姆來到莎莉阿姨家作客,哈克和湯姆因為某種誤會,索性將錯就錯,各自喬裝成湯姆和湯姆的弟弟席德以哄騙莎莉阿姨。另一方面在湯姆的精心策劃下,開始了一連串「拯救」吉姆的行動,兩人想出許多花招,刻意將簡單的救援行動複雜化,一切都是為了滿足湯姆與生俱來的冒險天性。最後吉姆被成功「救」出來,並得到了真正的自由。而吉姆也告訴哈克,之前二人遇到漂在水中的小木屋中男性屍體,其實是哈克的爸爸,哈克也不必擔心寶藏會被搶走了。
主題
《頑童歷險記》探究了種族和身份問題。就吉姆而言,這個角色明顯複雜。有的學者指出,吉姆心地善良、道德高尚、不太聰明,另一些學者則批評小說持種族主義立場,使用了大量「黑鬼」,並富有成見地調侃了吉姆的迷信和無知。[3][4]
哈克不但在旅途中面對諸多挑戰,而且必須與十九世紀的社會氛圍打交道,後者迫使他帶着有色眼鏡看吉姆。在整個故事中,哈克都在與自己所習得的社會價值觀做道義上的掙扎,以至於他無法在意識上批駁這些觀點;哈克根據自己與吉姆的友誼和人道做出道德判斷,而這些與他所習得的觀點截然相反。馬克·吐溫在自己的演講中提出「比起訓練不良的意識來說,一個健全的心智是更優秀的嚮導」,並稱小說是「...我的作品,健全的心智和扭曲的意識上相互碰撞,意識被打敗了」。[5]
小說出版對文學界的影響
吐溫的最初意圖是將故事當做《湯姆·索亞歷險記》的續集,並打算把哈克一直寫到成年為止。寫了沒幾頁後,吐溫將作品的題目改為《哈克貝利·費恩的自傳》。繼續寫了幾年,吐溫放棄了這個打算。隨着故事深入變得困難,吐溫似乎也失去了寫作的興趣,乾脆把手稿擱置在了一邊。馬克·吐溫在哈德遜河旅行後,重新提筆,繼續寫作。作品終於完成,並擁有了一個與上部相併列的題目《頑童歷險記(湯姆·索亞的同志)》。[6]
對小說的需求擴張到了美國以外的地方。《頑童歷險記》在1884年10月10日在加拿大和英國出版,並於1885年2月18日在美國出版。[7]1885年,布法羅公共圖書館長詹姆斯·格魯克(James Fraser Gluck)向吐溫索要原稿,希望對方可以贈給圖書館。吐溫同意捐獻,但事後發現印刷工將其中一半的稿件裝錯了。
就1885年小說出版對文學氛圍的影響而言,亨利·史密斯(Henry Nash Smith)寫道馬克·吐溫已經出版了許多其它作品,是個出了名的「專業幽默家」。史密斯認為對小說而言,「脫掉十九世紀頹廢的浪漫主義是必要的行動」,《頑童歷險記》不但展示出「之前難以達到的想像力,而且使用了當地俗語,為二十世紀美國散文和詩歌提供了新的愉悅和能量源泉。」[8]
迴響
很顯然,小說一出版就頗具爭議。1984年,諾曼·梅勒在《紐約時報》上寫道吐溫的小說在一開始「並非臭名昭著。」「評論界沒有想到50年後T·S·艾略特和歐內斯特·海明威會對其大加讚美,」後者的觀點成為美國經久不衰的意識。[9]
阿爾貝提(Alberti)稱學術界對此要麼不屑一顧,要麼摸不清頭腦。在吐溫的時代、甚至到今天,小說的支持者「涵蓋了所有非學術評論家、極端主義者、『檢察官』;這等同於對小說『粗俗』的批評者,包括十九世紀80年代協和公共圖書館上流資產階級董事會的抱怨和最近依據種族和民權的抗議。」
1885年小說的美國版上市後,一些圖書館將其列為禁書。[10]早期的批評認為小說粗俗。《波士頓書摘》稱:
- 協和公共圖書館(麻省)委員會決定將馬克·吐溫的新作下架。一位委員稱雖然他不願稱小說不道德,但認為故事一點兒也不好笑,而且十分低俗。他認為這正是那種最垃圾的類型。圖書館和其它委員都認為這一觀點十分幽默,將其標為粗糙、劣質、不雅,寫了一系列毫無升華性的經歷,整本小說更適合給貧民窟而不是有教養的、受尊重的人看。[11]
吐溫之後給他的一位編輯寫道:「很明顯,協和圖書館對哈克的評價,認為它『垃圾、只適合貧民窟。』這又可以讓我們再賣上25,000份,沒問題啦!」
1905年,紐約布魯克林公共圖書館也將小說列為禁書,理由是通篇字詞不雅,哈克「癢來撓去」,十分下流。當回復圖書館員時,吐溫寫道:
- 「我對自己寫的話十分苦惱。我只為成人們寫了『湯姆·索亞』和『哈克·費恩』,沒想到男孩兒女孩兒都過去看書了,這讓我倍感糾結。年輕人的頭腦因此固化,清白不了啦。從自己的經歷到今天,我都懷着無法平息的怨恨,因為那個不貞的監護人在我15歲前准許、並強迫我閱讀未經刪節的《聖經》。做出此事又想在墳墓的這邊呼吸清新的一口氣,還沒人能做的出來呢。[12]」
在小說的最後幾章,湯姆·索耶為了滿足自己的玩心,領着哈克以一連串的詭計救出吉姆。包括海明威在內的許多評論家,都對這些內容評價甚低,稱小說在吉姆被拘禁後「不過是做了游吟詩人般的諷刺和通俗喜劇」的努力。[13]海明威稱:「所有美國現代文學都衍生自《頑童歷險記》」,贊其為「我們的最佳作品」。他警告:「如果你一定要讀書的話,必須在黑鬼吉姆被男孩西德那裏偷走處停止閱讀。那才是真正的結尾。剩下的就是哄人了。」[14][15]普立茲獎得主羅恩·鮑爾在他撰寫的馬克·吐溫傳記(Mark Twain: A Life)中稱:「《頑童歷險記》是一部公認的傑作,最後的章節除外」。[16]
用詞爭議
2011年再版的《頑童歷險記》引起了軒然大波。出版編輯更改了小說中經常出現、會冒犯非洲裔讀者的一個有爭議的字眼。馬克·吐溫使用了當時通用的俚語來稱呼小吉姆,包括「黑鬼」(nigger)一詞。在哈克貝利·費恩那個蓄奴時代,美國南方普遍用「黑鬼」來稱呼地位低下的非洲裔美國人。但是幾十年後,到了1950年代中期以及民權運動中,這個詞就變成了帶有強烈種族侮辱的稱謂。美國已故詩人蘭斯頓·休斯說,這個稱謂凝聚了有色人種在美國被羞辱和奮起抗爭的苦難歲月。而這個字眼在小說中出現了219次,使這本書引起一些讀者的反感。為了使這部名著讓現代讀者們更容易接受,研究馬克·吐溫的學者、奧本大學教授亞蘭·格里本在他修正過的版本中,把「黑鬼」一詞全部改成了「奴隸」。[17][18][19]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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