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行政區劃
区域行政区划概述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大韓民國的行政區劃主要將全國劃分為1個特別市(首爾市)、1個特別自治市(世宗市)、6個廣域市、6個道(不含「以北五道」)、以及3個特別自治道(濟州特別自治道、江原特別自治道、全北特別自治道),這17個一級行政區稱為「廣域地方自治團體」。廣域地方自治團體以下為二級行政區,分為屬於「基礎地方自治團體」的75個自治市、82個郡、15個特定市(韓語:특정시)、69個自治區,以及不具地方自治團體身分的32個一般區、2個行政市(韓語:행정시)。以下又分為面、邑、洞,再分為里、統(韓語:통 (행정 구역)),又再向下為最基層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