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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6日深夜11點30分左右,金陽獨自一人開着紅色轎車在台北市辛亥路3段157巷口龜速行進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郭榮金等7人巡邏警網經過發現可疑,員警上前攔下金陽座車盤查[1]。員警要求駕駛開窗受檢,忽然聞到車內散發出濃濃煙味,金陽同意配合警方檢視車內。警方在中央扶手置物箱發現1包疑似大麻,員警要求金陽自行取出並交付檢視。警方仔細察看後,確認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大麻,淨重0.81公克。他坦承持毒並配合偵辦,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偵辦[2]。他供稱是在8月赴美國旅遊時學會吸食,返台後曾在信義區的夜店以新台幣1000元向一名外籍男士購買,辯稱自己不知道大麻在台灣屬二級毒品,引發軒然大波,之後也強調瑤瑤並不知道他沾毒[3]。
金陽於2015年9月24日在臉書轉PO一則新聞「家長叫孩子轉社,熱舞社老師怒:跳舞不壞」,並寫下因為跳舞,他學到什麼是禮貌與尊師重道、如何為自己想做的事情負責等好處,更直言:「如果我沒有跳舞,我還真的不敢想像我現在是什麼樣子。」金陽這番話帶給不少熱愛跳舞的年輕人正能量,卻因他傳出吸毒事件,遭到網友起底留言「跳舞很讚,但吸毒就不對」、「學會吸毒喔」,痛心他因為一時糊塗自毀前程[4]。
2015年10月8日道歉會前後鞠躬共計5次,但他先前對警方誆稱在國外生活多年,不知大麻犯法,竟上演大逆轉說:「我確實知道在台灣大麻是不合法的。」這話不僅自打臉,還昭告天下他知法犯法[5]。
金陽於6日晚上11點被逮,當時郭書瑤剛回台北,他被逮時曾跟警察藉手機打給她,但因當時情況緊急,沒辦法說清楚內容,他只連忙對她說「對不起」。之後金陽被限制通話,郭書瑤一時聯絡不上他,才會7日凌晨1點在Instagram發文,「為什麼要說謊,難道不知道會讓人受傷?」因為發文之前,金陽以「看電影之名行去夜店之實」,讓她覺得受傷。瑤瑤昨說,7日白天見新聞報導才知道他持毒被逮,當日下午通第2次電話,他向她道歉超過10次[6]。
這件事造成大家的困擾和擔心感到抱歉,從找不到人、得知消息,心慌到要崩潰,到最後聯絡上人,經紀人的陪伴讓我的心稍微安定,接着看見到大家的關心,看到很多網友的留言,家中親朋好友的慰問!!非常感謝大家關心我,更謝謝大家對於他沒有過多責罵,反而給了很多包容跟鼓勵,謝謝肯給他一次機會的大家。
大家或許覺得諷刺,我拍刑事局的微電影,卻發生這樣的事,但老天爺可能想透過我,讓大家真真實實從這件事情上看見,一個人碰毒品不只是一個人的事,是會牽連甚至傷害到身邊的人,希望大家更關注毒品議題,在電影裏結局並不圓滿,但現實生活中,希望任何事都可以有好的結局!犯錯,就要悔改,遇到事情,就面對,身邊的親朋好友都陪他一起面對,很多人也都給予他機會,所以我也會繼續陪着他!!我相信愛可以讓一切更好~我會更加督促他!!
— 郭書瑤, 劉宜庭. 金陽認吸毒後悔傷害最愛 「還跟瑤瑤在一起」. 東森新聞. 2015-10-08 [2015-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0-10) (中文(繁體)).
金陽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諭令他無保請回,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據悉,金陽的驗尿報告已檢驗完成,2015年12月10日下午2時許檢方再傳金陽出庭,結束約25分鐘庭訊後,金陽在律師陪同下步出北檢,僅簡單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謝謝大家的關心[7]。」金陽的律師以「金陽年輕不懂事且是初犯」,請求檢方給予自新機會。檢方則要求金陽先到松德院區進行評估,待報告出爐後,再決定金陽的戒癮治療地點[8]。
2015年12月30日,台北地檢署處分金陽緩起訴2年,另服40小時義務勞務。2016年1月21日,台北地檢署依職權送再議,高檢署駁回再議,金陽緩起訴確定。
金陽身為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學生,經《ETtoday娛樂星光雲》記者求證政大,軍訓室教官在了解情況後回覆表示,學校對於學生吸毒個案,將以藥物濫用的流程處理,成立春暉小組,從教育的立場,結合身心健康中心,進行諮商並輔導戒治,並定期進行篩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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