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南條約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遼南條約》,又稱《交收遼南條約》或《中日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條約》,為清朝和日本於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11月8日在北京簽署的條約,日本方面稱為《遼東還付條約》。中方代表為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鴻章,日方代表為日本駐中國公使林董。 《遼南條約》(日語)
《遼南條約》,又稱《交收遼南條約》或《中日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條約》,為清朝和日本於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11月8日在北京簽署的條約,日本方面稱為《遼東還付條約》。中方代表為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鴻章,日方代表為日本駐中國公使林董。 《遼南條約》(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