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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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1]合同義務不僅包括主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也包括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1]合同義務不僅包括主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也包括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