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旗(西班牙語:Bandera de España),又稱為「血與金」,旗面由三個平行的長方形組成,中間的黃色,占旗面的一半,上下兩邊有兩個面積相等的紅色長方形,黃色部分偏左繪有西班牙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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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義
紅、黃兩色是西班牙的傳統顏色。這兩種顏色的來歷有多種不同說法,其中最流行的一種傳說來自鬥牛場:紅色是鬥牛士的鮮血,而黃色則是鬥牛場泥土的顏色。兩色分別代表組成西班牙的四個古老王國[1]。這面旗幟的基本圖案最早在1785年由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三世選出作為戰爭中的軍旗,此後就一直是國家的象徵。1938年,佛朗哥上台後,西班牙國旗上放置了頭帶聖圈紅嘴黑鷹,一般被認為指代聖胡安(聖約翰)圖案歷經三度修改,鷹在紋章後作為飾章的先例最早可追溯至西班牙的卡洛斯一世(查理五世)的紋章(Armas de Carlos I de España),紋章配有自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帝國雙頭鷹。而將西班牙紋章置於國旗中間一直是西班牙紋章設計的主流。後期應該是基於國家主義者的立場重新啟用這一設計,但由於缺乏神聖羅馬帝國的血統,故將後面的雙頭鷹改為西班牙的守護聖徒聖胡安。該設計一直使用至至佛朗哥死後的1981年。1981年,卡洛斯國王全面掌權後,西班牙國旗上刪除了黑鷹圖案,並將紋章圖案簡化,將象徵王權的王冠用以替換無王權象徵的城市冠,在中心部分加入了象徵波旁血統的紋章。
相關法律
La bandera de España está formada por tres franjas horizontales, roja, amarilla y roja, siendo la amarilla de doble anchura que cada una de las rojas. |
翻譯: |
第1511/1977號皇家法令第3條規定了國旗的規格設計;第33/1981號法律規定了西班牙國徽的官方樣式[6];第2964/1981號皇家法令規定了國徽在國旗上的佈局[7]。
根據上述規定,西班牙國旗的特徵如下:
- 國徽的高度為國旗寬度的2⁄5,並且出現在黃色條帶的正反兩面。
- 當國旗長寬比正常,即長為寬的3⁄2時,國徽的中軸線與最近側邊的距離是國旗寬度的1⁄2。
- 如果國旗長寬比小於正常值,或國旗為正方形時,國徽應位於國旗中心。
- 1931年至1939年西班牙第二共和國時期,國旗一度更改為紅、黃、紫三色。
- 1981年2月27日第441/1981號皇家法令規定了國旗顏色:[4]
註:最接近的PANTONE色調為7628 C(紅)和7406 C(黃)。
歷史旗幟
-
1982至今
(西班牙王國)
圖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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