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律師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裴律師(?—?),蒲州桑泉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人,出自河東裴氏的西眷裴。唐朝開國功臣、唐高祖時的宰相裴寂的第二子。 裴寂在唐太宗時流放靜州(今四川省旺蒼縣普濟鎮大營壩),死後追贈河東郡公。裴律師嗣爵河東郡公,尚唐高祖之女唐太宗之妹臨海長公主,官至汴州刺史。裴律師有二子:裴承光在武后時官至殿中監、檢校左羽林軍將軍、郕國公,為酷吏所殺;裴承祿官至右清道率,嗣爵河東公。 參考文獻 《舊唐書·列傳第七》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 《新唐書·列傳第十三》
裴律師(?—?),蒲州桑泉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人,出自河東裴氏的西眷裴。唐朝開國功臣、唐高祖時的宰相裴寂的第二子。 裴寂在唐太宗時流放靜州(今四川省旺蒼縣普濟鎮大營壩),死後追贈河東郡公。裴律師嗣爵河東郡公,尚唐高祖之女唐太宗之妹臨海長公主,官至汴州刺史。裴律師有二子:裴承光在武后時官至殿中監、檢校左羽林軍將軍、郕國公,為酷吏所殺;裴承祿官至右清道率,嗣爵河東公。 參考文獻 《舊唐書·列傳第七》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 《新唐書·列傳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