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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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英語:Northern Branch, CGA, OAC)(簡稱北部分署),是中華民國海岸執法及巡防救難專責單位,隸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的四級機關,平時為負責巡防各港口、沿岸地區、離島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的司法警察,戰時可成為第一線精銳之戰鬥部隊。分署人員編制,多為中華民國國軍現役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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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Northern Branch, CGA, OA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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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機關類型 | 中央四級行政機關 |
所屬部門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
員額 | 編制員額1,668人,預算員額為29人,實際編制員額為1,314人(113年6月底)[1][2] |
授權法源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 |
主要官員 | |
分署長 | 廖德聖(陸軍少將) |
副分署長 | 蔡勝利( 警監三階)、覃仁勇(陸軍上校) |
主任秘書 | |
任命者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 |
任期 | 無任期保障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5科、1中心、3室 |
附屬機關 | 3岸巡隊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92年 |
前身機關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 |
聯絡資料 | |
地址 | 32846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一段45號(忠愛莊營區) |
電話 | +886 3 408 0024 緊急救難服務專線:118 |
網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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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為以原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改制而成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分署本部設在桃園市觀音區,執法範圍為宜蘭縣、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及新竹市的海岸地區(含彭佳嶼、基隆嶼、龜山島),全長328.4公里。2018年4月28日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