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年限延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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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年限延長法案》(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CTEA)是1998年的延長在美國的著作權條款。 除了這個法案之外,還有多個延長著作權年限的法案。[1]
其他簡稱 | 桑尼·波諾著作權年限延長法案,桑尼·波諾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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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修正美國民法關於著作權期限以及其他用途之第17卷條文 |
縮寫(通俗) | CTEA |
俗稱 | 米老鼠保護法案 |
立法機構 | 第105屆美國國會 |
生效日期 | 1998年10月27日 |
引用文獻 | |
公法 | 美國聯邦公法第105–298號 |
法律匯編 | 112 Stat. 2827 |
法典編纂 | |
修訂法令 | 1976年著作權法案(英語:Copyright Act of 1976) |
修訂法編 | 17 (著作權) |
修訂章節 | 17 U.S.C. §§ 108, 203(a)(2), 301(c), 302, 303, 304(c)(2) |
立法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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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案例 | |
Eldred v. Ashcroft(英語:Eldred v. Ashcroft) |
根據1976年著作權法,著作權將會持續到作者去世後再加上50年,或者團體作者則為75年。1976年的法案另外將1978年以前尚未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的年限從28年延長47年,使之總年限達75年。 [2]
而1998年的法案,則將上述的1976年著作權法案的年限延長至作者去世後再加上70年,並且將團體作者的著作權年限延長至「創作後120年」或「公開發表後95年」兩者之間較短者。 [3]1978年1月1日之前發表的作品,也在此法案增加了20年,總計到95年。
這項法律又稱桑尼·波諾著作權年限延長法案、桑尼·波諾法案、或(帶嘲諷性質地)稱它為米老鼠保護法案。[4]法案有效地「凍結」原本舊有即將進入美國公有領域的推進年限。根據這道法案,美國於1923年或之後的創作,受到這份法案的著作權保護,將不會進入公有領域直到直到2019年1月1日之後。米老鼠首次於1928年出現,所以除非著作權所有者決定提前將其發佈到公有領域,否則將會在2024年[5]或之後(得從跟米老鼠相關的不同創作公開發表的日期而定)才會成為在公有領域的作品,除非版權所有者在此之前將其發佈到公共領域。跟歐盟的著作權擴展立法有差異的是,桑尼·波諾法案並沒有恢復已經過期的作品之著作權保護。該法確實擴大了已經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保護條款,並在此意義上具有追溯力。 但是,在1978年1月1日之前創作的作品,直到最近才出版或註冊為版權,將在特殊部分( 美國法典第17編(英語:Title 17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 第303節中提及。 )並可能直到2047年底持續受保護。該法案成了1998年10月27日的美國聯邦公法第105–2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