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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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國旗呈長方形,由三條水平色帶組成,由上至下的顏色為紅、白、藍,是現存最古老的三色旗。其中紅色代表勇氣,白色代表祝福及庇佑,藍色代表對祖國的忠誠。
Quick Facts 用途, 比例 ...
荷蘭王國國旗 | |
用途 | 海陸通用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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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937年2月19日正式啟用;其他變體自中世紀即開始使用。 |
形式 | 水平紅(亮猩紅)、白、藍(鈷藍)三色旗。 |
「Prinsengeus」,荷蘭海軍旗[1]。 | |
用途 | 軍旗(海) |
比例 | 2:3 |
荷蘭王室旗幟 | |
比例 | 1:1 |
啟用日期 | 1908年8月27日 |
形式 | 方形橙色旗幟,由一個嵌有小王國國徽的拿騷藍十字平分為四塊,國徽上有王冠並為威廉勳章環繞。平分四塊上各有一個軍號,來源於奧蘭治公國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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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曾受西班牙統治,於16世紀時荷蘭之奧倫治親王沈默者威廉領導人民發動獨立戰爭,他們設計了一面橘、白、藍的三色旗,這三個顏色源至奧倫治家族徽章:藍色的底上有個白色的號角,並裝飾著橘色的繩索。在1630年後,因為色彩不夠鮮豔,在戰場與海上不易辨認,以及部分人民對奧倫治家族的獨裁統治感到不滿;國旗顏色逐漸由紅色取代橙色,並將藍色加深。
1937年2月19日,威廉明娜女王(Koningin Wilhelmina)頒佈法令正式規定荷蘭國旗的顏色是朱紅色、白色、鈷藍色,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