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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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居留權(英語:Right of abode in the United Kingdom)是英國的一種移民身份,賦予無限進入和居住在英國的權利。[1]這個概念在1971年移民法令(英語:Immigration Act 1971)中被引入,於1973年1月1日生效。英國公民、英籍人士和一些1983年前與英國有特殊聯繫的英聯邦公民擁有英國居留權。1983年之後,只有英國公民和部份海外領土公民能擁有這種居留權。由於英國居留權與英國公民的緊密聯繫,它是英國最普遍的移民身份。它和無限期居留(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LR)不同,後者指一種長期居民身份,類似其他國家的永久居留證,可因持證人犯罪而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