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緊急救援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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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緊急救援署(英語:Federal Emergency Relief Administration,縮寫為FERA)是美國聯邦政府1933年至1935年間的機構,其前身是由胡佛總統在1932年創建的緊急救援署(Emergency Relief Administration,ERA)[1]。1933年5月,美國國會通過聯邦緊急救濟法,成立聯邦緊急救濟署。1935年,聯邦緊急救援署被公共事業振興署(WPA)代替。
聯邦緊急救援署成立初期,將各種救濟款物迅速撥往各州。第二年,其主要目標由單純救濟改為「以工代賑」,即通過在地方和州政府創造新的非技術性工作以減輕家庭的失業。儘管工作比直接支付現金,即所謂的「救濟金」更昂貴,但在心理上對於失業者的自尊是更有益的。
羅斯福新政的第一項措施,就是建立平民保育團(CCC)[2]。平民保育團是從1933年到1942年間運作的以工代賑計劃,專門吸納年齡在18歲到25歲之間的救濟家庭中的未婚失業男性,從事植樹護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築、開闢森林防火線和設置森林望塔等工程建設。平民保育團為年輕男性提供了工作,救濟了在經濟大蕭條時期難以找到工作的家庭。與此同時,在全國範圍內開啟了自然資源保護項目。平民保育團第一批招募了25萬人,在遍及各州的1500個營地勞動。九年間,先後有300多萬青年參與了平民保育團,他們開闢了740多萬英畝國有林區和大量國有公園。平均每人每期干9個月,月工資中拿出絕大部分作贍家費,這樣就在整個社會擴大了救濟面和相應的購買力。
在1933-34年冬季,面對持續的高失業率和公共福利問題,聯邦緊急救援署設立了土木工程署(CWA),作為一個注資4億美元的短期項目為人們提供工作。土木工程署提供的建設性工作,主要是改善和建造建築物和橋樑。它結束於1934年3月,為400萬人提供了工作[3]。
成立聯邦緊急救援署,實行以工代賑,是羅斯福新政的重要一環。在聯邦緊急救援署的調配下,推行了一系列公共工程,緩和了高失業率帶來的社會危機和階級矛盾,並刺激了消費和生產。聯邦緊急救援署幫助美國成功度過了經濟大蕭條時期,它的運行機制對後來的機構有着重要的啟示,至今仍產生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