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獎
联合国的一个奖项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聯合國人權獎(英語:United Nations Prize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是1966年根據聯合國大會2217號決議通過的獎項,獎勵給保護和促進人權的世界各組織或個人。1968年首次頒獎,每5年一次,頒獎日是每年的12月10日。
聯合國人權獎(英語:United Nations Prize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是1966年根據聯合國大會2217號決議通過的獎項,獎勵給保護和促進人權的世界各組織或個人。1968年首次頒獎,每5年一次,頒獎日是每年的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