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黑人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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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裔美國人文學是非洲裔作家在美國創作的文學體裁,始於18世紀末,其內容題材隨着非裔美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而變化。非裔美國作家在幾個世紀以來逐漸融入主流,例如1993年頒給托妮·莫里森的諾貝爾獎。非裔美國人文學的主題,包括自身在美國社會中的角色、非裔美國文化、種族主義、奴隸制以及社會平等。非裔美國人的寫作傾向於結合口頭形式,如靈歌、佈道、福音音樂、布魯斯或說唱。[1]
非裔美國人文學在初期,主要體裁是自傳體敘事。19世紀南北戰爭以前,以恢復自由黑人的回憶錄為主流,多為關於通往自由的歷程以及以後生活的描寫;同時期也有在北方出生之自由黑人所寫的作品,以精神敘事表達所受之壓迫、反對奴隸制度,不過在現代研究中並非主流。[2]在20世紀之交,如W·E·B·杜波依斯和布克·T·華盛頓等作者的非小說作品,討論如何對抗美國種族主義。20世紀20年代在文學和藝術領域的哈萊姆文藝復興,受到了來自北方的大遷移、與加勒比海諸島移民作家的影響。民權運動期間,理查德·賴特和格溫多琳·布魯克斯等人的著作,關切種族隔離和黑人民族主義等議題。
如今,美國黑人文學已被接受為美國文學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例如艾利斯·哈利《一個美國家族的故事》、愛麗絲·華克的《紫色姐妹花》(1982年獲普立茲獎)、托尼·莫里森的《寵兒》等名作,都因成為暢銷書、獲獎作品而獲得一定的地位。
非裔美國文學既受到了偉大的非洲僑民遺產[3]的影響,也在許多國家塑造了它。它是在後殖民文學的更大範圍內創作的,雖然學者們區分這兩者,說「非裔美國文學與大多數後殖民文學不同,因為它是由居住在一個擁有巨大財富和經濟實力的國家的少數族裔社區的成員所寫的。」 [4]
非裔美國文學的口頭文化在詩歌方面豐富多彩,包括靈歌、福音音樂、布魯斯和說唱。這種口頭詩歌也出現在非裔美國人基督教佈道的傳統中,這種傳統使用了有意的重複、節奏和押韻。非裔美國文學——尤其是書面詩歌,但也包括散文——有將所有這些口頭詩歌形式結合在一起的強烈傳統。但是這些特性並不在所有非裔美國作家的作品中出現。 [5]
一些學者反對使用西方文學理論來分析非裔美國文學。正如哈佛文學學者亨利·路易斯·蓋茨,Jr.所說: 「我的願望一直是讓黑人傳統自己講述其性質和各種功能,而不是根據其他傳統借用的文學理論來閱讀它,或者分析它,從外部挪用。」 [6]」非裔美國文學中常見的一個修辭手法是「示意」。蓋茨聲稱,示意「是一個修辭手法,其中包括了幾種其他的修辭手法,包括隱喻,轉喻,提喻,反諷,還有誇張和輕描淡寫,以及借代。」 [7] 示意也指的是非裔美國「作者閱讀和批評其他非裔美國文學的一種修辭自我定義的行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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