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罕布殊爾聯邦地區法院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國新罕布殊爾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D.N.H.)是美國94個聯邦地區法院中唯一位於新罕布殊爾州的。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一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的司法管轄權覆蓋該州全部。 參考 [1]中文名参考. [2013-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9). Quick Facts 美國新罕布殊爾聯邦地區法院, 上訴法院 ...美國新罕布殊爾聯邦地區法院(D.N.H.)上訴法院美國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建立1789年9月24日法官3名首席法官Joseph Normand Laplante官方網站Close
美國新罕布殊爾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D.N.H.)是美國94個聯邦地區法院中唯一位於新罕布殊爾州的。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一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的司法管轄權覆蓋該州全部。 參考 [1]中文名参考. [2013-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9). Quick Facts 美國新罕布殊爾聯邦地區法院, 上訴法院 ...美國新罕布殊爾聯邦地區法院(D.N.H.)上訴法院美國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建立1789年9月24日法官3名首席法官Joseph Normand Laplante官方網站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