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出生地原則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自然出生的公民條款。美國公民出生地原則(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指凡在美國領土和領地(包括波多黎各、關島、美屬維爾京群島、北馬里亞納群島等)[1]出生的人都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自然出生的公民條款。美國公民出生地原則(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指凡在美國領土和領地(包括波多黎各、關島、美屬維爾京群島、北馬里亞納群島等)[1]出生的人都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