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
2013年以来的中国扶贫政策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精準扶貧是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針對過去扶貧工作而言的,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1]於2013年11月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湖南湘西花垣縣十八洞村考察時提出。[2]
精準扶貧這一思想的提出,是基於急需解決的粗放式扶貧進行改革,過去不但沒有顧及實際扶貧對象的切實生活需要,並進一步的導致了不同地區政府工作量不一,部分幹部與村莊陷入腐敗醜聞,以獲得更多的國家資源,而真正急需幫助的赤貧地區,卻無力推動扶貧工作,甚至出現執行困難與幹部人身安危等嚴重社會案件。而精準扶貧在扶貧體制、機制上有所轉變,較大限度避免了資金挪用、形象工程等問題,將資金花在刀口上,並適量改善偏遠地區繁重任務的福利和工作需要,並且近年來中國不少地方的工作仍以完成固定指標為主,精準扶貧加入動態這一概念,是認識到扶貧工作的高度變化性,並提出了更高的改革與自我要求、進步性,其自身也在探索中不斷發展創新,並順應時代仍然在持續完善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