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官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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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官能症(英語:neurosis、psychoneurosis或neurotic disorder),中國大陸譯作神經症,在廣泛的意義上可以指任何引起沮喪的精神失衡。精神官能症屬於功能性心理障礙(functional mental disorder)的一類,病人有痛苦(distress)的感覺但不包括妄想與幻覺與幻聽,其行為也不會讓人在社會上難以接受。[1]不像精神病或者人格違常,精神官能症並不影響或者阻礙正常的思考。在西方,「精神官能症」是一個在精神分析領域裏常常提及的術語,而在精神醫學里已經廢止不再使用。 而在《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III)中,則把精神官能症定義為一種具體的精神疾病,並將其分為焦慮症、恐懼症、神經衰弱、身心症(somatoform disorder)、過動症、強迫症、其他或待分類的精神官能症等六個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