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頁的主題是為葡萄牙及荷蘭在印尼和馬來西亞的殖民地所任命的華僑民首領。關於日本江戶時代對歐洲各國在日本設立的商館負責人的稱呼,請見「
甲比丹」。
華人甲必丹(馬來語:Kapitan Cina;荷蘭語:Kapitein der Chinezen;英語:Capitan China)或簡稱為甲必丹(福建話:Kap-pit-tan;粵語:gaap3 bit1 daan1),是葡萄牙及荷蘭在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殖民地所推行的僑領制度,即是任命前來經商、謀生或定居的華僑領袖為僑民的首領,以協助殖民政府處理僑民事務,「甲必丹」即是荷蘭語「kapitein」的福建話音譯,本意為「首領」(與英語「captain」同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