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年(1874年—1946年1月12日[註 1]),字世嶼,號魯璠浙江永嘉(今屬溫州市)人,中國法學家、外交官,畢業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

Quick Facts 王鴻年, 個人資料 ...
王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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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世嶼
魯璠
出生1874年 (1874)
逝世1946年1月12日(1946歲—01—12)(71—72歲)
 中國北平市
墓地 中國北京市石景山區福田公墓
籍貫浙江永嘉
國籍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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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鴻年出身官宦家庭,父親王煥熙爲清朝同治年拔貢,歷任安徽含山、蕪湖知縣,弟弟王榮年後來成爲書法家。[7]

光緒十五年(1889年),中秀才,三年後轉廩生。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王鴻年考入湖北武備學堂,次年因議論時政得罪湖廣總督張之洞,前往日本避禍。1898年9月以官費考入東京帝國大學法科。畢業後應聘辦四川將弁學堂和山東法政學堂。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考取法政科舉人,以內閣中書錄用,供職學部京師大學堂譯館教席。三十三年(1907年)調任外務部丞參廳主事,隨考察憲政大臣赴日考察。1909年後曾任留學生考試襄校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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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外交部部立法政專門學校浙江同學會合影,前排中爲王鴻年

民國成立後,王於1912年擔任外交部僉事。1913年調充奉天營口交涉員,授予五等嘉禾章。後歷任漢口、福州、鐵嶺等地外交特派員,因都能據理力爭,使得日方讓步,晉授四等嘉禾章。1916年署理駐日公使館一等祕書,晉授三等嘉禾章,1918年,晉授二等嘉禾章。1919年出任駐朝鮮總領事。1920年代表中國政府處理中蘇邊界「廟街交涉」一案,成功平息事態後晉授二等大綬嘉禾章,升駐日公使館參事官、代理駐日全權公使。1921年11月任專門委員,赴華盛頓參加太平洋會議,爭取收回膠州灣主權,外交部授予三等文虎章。1922年出任駐蘇俄遠東共和國外交代表兼駐赤塔總領事,獲三等寶光嘉禾章。1923年任外交部參事,以全權公使記名。1926年任外交部俄文法政專門學校校長。1934年1月出任駐日本橫濱代理總領事。1935年11月任駐橫濱總領事。[1][4]

民國25年(1936年),卸任回國,寓居北京。[4]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王鴻年因爲路途梗阻無法回到原籍。日本人多次勸誘王鴻年出山,均遭王鴻年拒絕。1945年日本投降後,王鴻年賦詩《志捷》以慶賀。[8]1946年1月12日,王鴻年在北平家中病逝,[6]葬於今北京市西山福田公墓。[7]

著作

  • 日本陸軍軍制提要(1901年)[9][10]
  • 憲法法理要義(1902年)[9]
  • 國際公法總綱(1902年)[9]
  • 日本語言文字指南(1902年)[9][10]
  • 戰時現行國際法規(1904年)
  • 國際中立法則提綱(1904年)
  • 內閣制度芻議[11]
  • 中國政治沿革史[4]
  • 蘿東詩文集[4]
  • 南華詞存[4]
  • 南華詩存[4]

註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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