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部門除首長行政長官外,由第一層司長、第二層局、第三層廳、第四層處所組成,並可根據需要設立諮詢組織。另外,有部分機構直屬行政長官,如廉政公署、審計署、澳門海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