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士浩(1899年11月25日—1986年2月15日),字連三,號養初。浙江省海寧縣人。民國37年(1948年)在商業團體東區遞補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Quick Facts 潘士浩, 個人資料 ...
潘士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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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字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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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 號養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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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99年11月25日(光緒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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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86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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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顧荷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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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 | 潘德勤、潘炳龍、潘儉儉、潘炳虎、潘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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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父潘其麟、母朱銀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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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長兄潘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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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敵偽強迫收買紗布剩餘額應否發還之我見》、《信託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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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私立神州法政學校畢業
- 上海銀行公會銀行週報編輯
- 上海商報常務董事
- 大陸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新陸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永信棉布無限公司總經理
- 上海市機器染織業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 上海市棉布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
-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
- 工礦團體東區選出之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 1950年11月30日,遞補為商業東區立法委員[3]
- 1954年3月15日,函請將國民大會代表一職註銷[4]
- 1986年2月15日病逝[5]
《第一屆立法委員名鑑》,立法院立法委員名鑑編輯委員會編印,民國42年9月,第222頁
「潘士浩先生事略」,《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5輯,第356頁
廣東省第五區立法委員梁寒操、商業東區立法委員駱清華兩人居留港澳,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依法應註銷名籍,並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梁朝威、潘士浩遞補,(39)台統(一)字第284號(39.11.30),《總統府公報》第271號
國民大會工礦團體東區代表潘士浩,現任立法委員。函請將其代表一職註銷,自應照辦,並依法註銷其代表名籍。(43)台統(一)字第1372號(43.03.15),總統府公報第481號
商業團體東區選出之第一屆立法委員潘士浩於民國75年2月15日病逝,依法註銷其名籍,(75)華總(一)義字第1133號(75.03.07),《總統府公報》第45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