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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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暇(英語:Leisure),又稱寬暇、空閒、閒暇、休閒、自由時間(free time),意指花費在基本維生活動以及勞動、家務、企業、商業、教育等活動之外的時間。餘暇最顯著的特徵是自由與選擇[1],美國經濟學家托斯丹·范伯倫也將其定義為「非生產性的時間消耗」。[2]
不同學科對餘暇有各自側重,例如社會學關注餘暇的社會背景與社會力量(social forces),心理學關注人在餘暇時的情緒與心理狀態。休閒研究(英語:Leisure studies)和休閒社會學(英語:Sociology of leisure)是對於餘暇活動的學術研究。經濟學家認為,對人們而言,餘暇與工作同等重要,因為若非如此,人們將會將餘暇時間花費在工作上。[3]不過餘暇與工作之間的分界可能不太明顯,有些人可在工作中獲得樂趣,而有些人為長遠利益而工作。[4]社會餘暇(social leisure)涉及社會環境中的餘暇活動,例如體育運動、俱樂部活動等。家庭餘暇(family leisure)則是在家庭環境內,與家人一起的餘暇活動。
在餘暇時進行的活動,通常稱為休閒或消遣。各地區因文化與生活型態不同,對餘暇的態度多有不同。《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四條規定,每個人都享有餘暇的權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