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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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靈論(英語:Animism,也稱萬物有靈論,源自英語:anima,「呼吸、靈魂、生命」之義)[1][2]是種信仰,認為所有物體、地點和生物都具有獨特的精神本質。[3][4][5][6]泛靈論認為所有事物 - 動物、植物、岩石、河流、天氣系統、人類創作,甚至是文字,都可能具有生命,是活的。在宗教人類學中,尤其是與相對較晚近的制度性宗教做對比時,[7]會把許多原住民的信仰體系冠上這種名詞。[8]泛靈論所關注的是形而上的宇宙,特別着重屬於靈魂這種非物質的概念。[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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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每種文化都有自己的神話和儀式,但泛靈論是種描述各地原人民「精神」或「超自然」觀點中最常見的基本脈絡。由於泛靈論的觀點廣泛受到大多數原住民的抱持和傳承,但他們的語言中甚至沒與「泛靈論」(甚至是「宗教」)對應的名稱;[10]這個名詞是人類學上主位與客位觀點(英語:Emic and etic)之下的產物。
由於有民族語言學和文化上的巨大差異,有關泛靈論指的是世界各地原住民共同的祖傳經驗模式,還是其本身已是種的成熟宗教,至今仍未達成一致的看法。目前公認的泛靈論定義是由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伯內特·泰勒爵士在19世紀後期(1871年)所提出。這種觀念「如果不是人類第一種,也是最早發生的人類學概念之一」。[11]
泛靈論追隨者相信所有物質現像都有介質,精神和實體(或物質)世界之間並未有絕對的區別,不只是人類擁有靈魂、精神或感情,其他動物、植物、岩石,山脈或河流等地理現象,或自然環境的其他實體也同樣擁有(如各種水神列表、草木之神(英語:vegetation deity)、樹靈(英語:List of tree deities)等)。泛靈論會進一步對抽象概念,例如神話中的文字、神祇真名或是隱喻,賦予生命的力量。生活在非部落世界的有些人也認為自己是泛靈論者(如美國作家丹尼爾·奎因(英語:Daniel Quinn)、尼日利亞裔英國雕塑家勞森·奧耶坎(英語:Lawson Oyekan)和許多新異教主義追隨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