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汝耕(1883年—1947年12月1日),字亦農,出生於福建福州,祖籍浙江溫州平陽(今屬蒼南)。中國的財稅官僚與近代政治人物,曾出任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權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的政務長官。
早年
殷汝耕於1883年出生於福建福州,光緒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官費留學日本(21歲),宣統元年(1909年)入第七高等工科,後加入中國同盟會,曾追隨黃興參加辛亥革命。1913年二次革命失敗以後再赴日本留學。1919年從早稻田大學畢業回國,進入北洋政府財政部裏擔任司長,與殷同、袁良(前北平市長)、程克(前天津市長)並稱日本通四巨頭。殷汝耕也用妻姓,取了個日本名叫井上耕二。
參與親日政權
1935年,日本與中國在華北的衝突增加。11月24日,在土肥原賢二慫恿下,冀東「非武裝區」專員殷汝耕宣佈「自治」,成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1]殷汝耕出任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委員長,宣佈脫離國民政府,並且將通縣、臨榆、撫寧、昌黎、盧龍、遷安、灤縣、樂亭、豐潤等二十二縣納入其轄下,因此被國民政府通緝。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為行政長官,以池宗墨任祕書長,下設民政、財政、外交等五廳。國民政府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與殷汝耕等人進行對抗。
1937年3月2日,殷汝耕飛長春面見板垣征四郎,商談擴大偽組織事宜[2]:5377。6月17日,殷汝耕所屬教導隊在冀東玉田縣城北強繳民間自衛槍械,激起人民反抗,參加反抗者共21村[2]:5447。6月21日,殷汝耕由通縣至天津,往見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田代皖一郎,議定擴充「保安隊」實力,並重新分配防區[2]:5450。殷汝耕後來在1937年7月29日發生的通州事件中失去了日方的信賴。
1938年2月1日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被併入王克敏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抗戰勝利後,殷汝耕被重慶國民政府以漢奸的罪名逮捕,入押在南京老虎橋監獄,在獄中手抄《金剛經》。
處決
1947年被判處死刑。12月1日上午,前冀東自治政府主席殷汝耕在南京老虎橋監獄刑場被槍決[2]:8464。臨刑前寫汪精衛〈飛花〉詩一首:「春來春去有定時,花開花落無盡期,人生代謝亦如此,殺身成仁何所辭。」[3]執行庭設在南京可容萬人的朝天宮大殿,這天殿內殿外擠滿觀看的市民。
家族
殷汝耕有一兄長殷汝驪,為北洋政府前財政部次長。汝驪厭惡汝耕,曾對陳銘樞說:「此弟品質極壞,只要有利可圖,他就能賣友,甚至會出賣民族。」[來源請求]殷汝驪之子殷之浩為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之女殷琪曾為台灣高鐵董事長。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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