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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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學位(拉丁語:honoris causa),是授予對社會某個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士的一種學位,無需考試與論文答辯,且是一種終身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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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博士學位的頒發不需經過正常升學管道(學士、碩士、博士),也無需繳交相關的畢業論文,純粹由學校為獎勵獲頒學位者在該領域的傑出貢獻,或是獎勵其在該領域的重大發現,例如已先獲得諾貝爾獎,或由學術以外的其他職業推動該領域的進步。名譽學位主要為博士級學位(即名譽博士學位),但有時也可以是碩士學位。
名譽博士學位經常被稱為「榮譽博士學位」,但必須注意該種學位和一些國家的「榮譽學位」(英語:Honours degree)性質不同:後者是一種研究性學位,要求在本科學位完成以後用一年時間進行研究並提交論文,級別或者介於本科和碩士學位之間,或者等於碩士學位(特別是在實行一年制碩士制度的國家)。有這種榮譽學位制度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英國、澳洲、新西蘭、加拿大、南非、香港等,主要是英語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