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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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英語:Honor),又稱榮光、榮耀、光榮、名譽,指的是一個人在學校或社會上所獲得的評價,直接關係到一個人的社會地位、信譽、信用。在傳統社會中,是否擁有榮譽的可能會被武斷的用來評斷一個人是否為誠實、尊重、正直或公正的。
榮譽也是個人與社會之間的一種「紐帶」,政府通常會鼓勵這種俱有社會正面意義、教育意義以及善良品質的人物,並將他們的故事廣泛傳播,以達到教化其他人的目的。這在西方的語境下,榮譽包括高效的執行力、勇敢、不怕強權、騎士精神、誠實和富有同情心。而在其它文化中,榮譽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表現為一種「讓人感知到尊敬」的情感,這種情感對有榮譽者的個人、家庭、學校、團體或國家有正面加強作用,也會讓有榮譽者的自我評價良好。因此,榮譽沒有統一的定義,每個社會都會因為其中居民的道德標準、和諧程度、相愛程度、對尊嚴的感受力等條件而產生不同的榮譽定義。
以西方人的視角來說,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在他寫的《英語詞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755)一書中明確將榮譽定義為多個都被描述的句子。其中的第一個是「高貴的靈魂、寬宏大量,以及對卑鄙的蔑視」。這種榮譽來自於被賦予它的人所感知的美德行為和個人誠信。另一方面,約翰遜也將榮譽定義為「與聲譽、名望有一定重合的模糊概念」,有榮譽的人比沒有的人更加容易獲得「特權」,在學校、政府機關、公司的考核中,有榮譽的人也能獲得「優先享受權」。不過這種「特權型的榮譽」在道德水平發展較高的社會中會被嚴厲禁止,因為這是假的榮譽,甚至已經違背了榮譽的初衷,成為了一種「顯示其權力高於他人」的惡性循環。
最後,傳統的女性榮譽可能會和「貞潔」相關,而在基督教或一夫一妻制中的已婚男女的榮譽也會和「忠誠」相關。反對者則認為,「榮譽」或「貞潔」應該更多的充當一種「嘉獎型的虛位稱號」,而非一種用在表揚、譴責或束縛他人上的話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