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情況 (香港)
香港的其中一種緊急狀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極端情況(英語:extreme conditions),是香港政府因熱帶氣旋或暴雨等惡劣天氣下引發的嚴重情況而發出的特別停工指示,具勞工處相關法律效力並適用於全港,其效力相等於香港天文台的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1]。此指示獨立於香港天文台的天氣警告系統,並可與任何天氣警告信號同時生效,原意是作為具全港性停工指示的天氣警告信號取消後的延伸指示。
因應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對香港造成的影響,政府於2019年6月3日公佈設立極端情況,並於勞工處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作出相關修訂[2][3][4]。極端情況於2023年9月8日首次發出[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