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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刑事法學者・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法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俊益(1957年—),臺灣法學家,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曾任地方法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地方法院院長等職,2015年10月1日就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1],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2]、輔仁大學傑出校友。
林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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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2015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 |
提名 | 馬英九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57年(66—67歲) 中華民國台灣省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無黨籍 |
職業 | 法官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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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益是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其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是蔡英文[3]。長年於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擔任兼任副教授一職教授刑事訴訟法相關課程。
過去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曾審理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並駁回檢察官的上訴,以致無罪定讞,因而遭反對馬英九的人士質疑是馬英九的人事酬庸[4]。
2015年4月23日,獲馬英九總統提名而擔任司法院大法官時,國民黨的黨政人士表示林俊益是審薦小組推薦第一名,馬總統尊重審薦小組建議,並未考量當初特別費官司;況且馬總統先前也曾提名在同案起訴他的顏大和擔任檢察總長[4]。兩天後,林孟皇稱林俊益在任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時,未經拘提就直接發佈通緝,因而造成冤獄,不適任大法官。對此,林俊益解釋嫌犯當時所涉強盜殺人案屬唯一死刑重罪,所以先發傳票;嫌犯在家屬代收傳票後仍未到案說明,極有可能逃亡,所以發佈通緝,符合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5]。
林俊益的大法官任期在2023年9月底屆滿。他對外表示,自己在大法官任內最關注刑事訴訟案件,另名大法官黃瑞明稱林俊益經常是「一錘定音」、把關裁判品質的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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