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謹
清朝政治人物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曹謹(1787年11月5日—1849年6月8日[3]),原名瑾,字懷璞,後更名謹,更字懷樸,號定庵,清朝政治人物,河南河內(沁陽市)人。歷任直隸、福建、臺灣等地知縣。擔任福建臺灣府鳳山縣知縣時,開鑿了曹公圳。擔任淡水同知時,曾率領士兵鄉勇擊退英國船艦,此外還有許多政績。後遭英方控訴臺灣鎮道冒功殺戰俘,被奪花翎,註銷所升官階[4][5]。道光廿五年(1845年)十月因病乞歸,返回故里,於家中去世,享壽63歲[6]。其事蹟收入《清史稿》循吏傳中[7]。
Quick Facts 曹謹, 籍貫 ...
曹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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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曹公廟的曹公神像 | ||
大清誥授朝議大夫晉授中議大夫賞戴花翎臺灣府淡水廳同知 | ||
籍貫 | 河南河內縣(今沁陽市) | |
族裔 | 漢族 | |
原名 | 曹瑾 | |
字號 | 字懷璞,更字懷樸,號定庵 | |
出生 |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1787年11月5日) 河南河內縣(沁陽市) | |
逝世 | 道光二十九年閏四月十八日(1849年6月8日)(62歲) 河南河內縣(今沁陽市) | |
墓葬 | 河內縣城南關東邊祖墓旁 | |
配偶 | 王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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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祖父:曹顯福[註 1] | |
出身 | ||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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