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 (清朝)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竹縣(1876年-1895年),是清朝在臺灣所設的行政區劃之一,係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設立時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而來[1],而原淡水廳治竹塹位於此縣境內,故沿用為縣治[2]。 竹塹城護城河 新竹縣剛成立時,北以頭重溪(屬社子溪水系)土牛溝與淡水縣為界,南以大甲溪與彰化縣為界,相當於今天臺灣桃園市西部、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大甲溪以北地區[2]。 光緒十五年(1889年),新竹縣南邊劃出苗栗縣,兩者大致以中港溪支流南港溪為界[3]。1893年時人口達157,000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乙未割臺之後,該縣被日本政府規劃改制成臺北縣新竹支廳。
新竹縣(1876年-1895年),是清朝在臺灣所設的行政區劃之一,係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設立時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而來[1],而原淡水廳治竹塹位於此縣境內,故沿用為縣治[2]。 竹塹城護城河 新竹縣剛成立時,北以頭重溪(屬社子溪水系)土牛溝與淡水縣為界,南以大甲溪與彰化縣為界,相當於今天臺灣桃園市西部、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大甲溪以北地區[2]。 光緒十五年(1889年),新竹縣南邊劃出苗栗縣,兩者大致以中港溪支流南港溪為界[3]。1893年時人口達157,000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乙未割臺之後,該縣被日本政府規劃改制成臺北縣新竹支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