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執照舊時指官府所發的文字憑證,今指由行政主管機關應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申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依法發給的准許從事某種行業、工作或特殊活動的正式憑證,是許可證的一種形式,如施工執照、駕駛執照、營業執照等[1][2]。 參考文獻 [1]朱子南,王永健,卞兆明,尤振中等. 《中国文体学辞典》. 長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8. [2]肖蔚雲,姜明安,寶音胡日雅克琪,魏定仁.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9. 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9月17日) 1933年南京市政府工務局發建築執照,南京市博物館藏。
執照舊時指官府所發的文字憑證,今指由行政主管機關應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申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依法發給的准許從事某種行業、工作或特殊活動的正式憑證,是許可證的一種形式,如施工執照、駕駛執照、營業執照等[1][2]。 參考文獻 [1]朱子南,王永健,卞兆明,尤振中等. 《中国文体学辞典》. 長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8. [2]肖蔚雲,姜明安,寶音胡日雅克琪,魏定仁.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9. 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9月17日) 1933年南京市政府工務局發建築執照,南京市博物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