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人格障礙症
產生思維障礙、異常行為、偏執、社交焦慮的一種人格障礙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思覺失調人格障礙症[2](schizotypal personality disorder,中國大陸譯分裂型人格障礙,簡稱分裂型人格[1],台灣譯思覺失調人格障礙症[2])[註 1],既被視作一種人格障礙症,又被視作精神分裂症譜系的一種精神病性障礙,被視作後者時常稱思覺失調障礙症[2](schizotypal disorder[3][6],中國大陸譯分裂型障礙[3][4][5],台灣譯思覺失調障礙症[2])。思覺失調障礙症患者表現出類似輕度精神分裂症的徵狀,徵狀可能持續數年,強度和表現均有起伏變化,但一般不會發展成精神分裂症[3]。患者認知與感知扭曲,情感淡漠,行為古怪,社交不適,常脫離於社會[7][1][8]。盛行率約0.6~3.9%,更常見於男性。
在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中,思覺失調障礙症屬於精神病性障礙;在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最新版(DSM-5-TR,2022)中,「分裂型(人格)障礙」在精神分裂症譜系障礙中列出了條頭,但主體介紹仍在A類群人格障礙症的「思覺失調人格障礙症」部分[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