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綽(?—?),字茂祖[1][2]博陵郡安平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大房,北魏官員。

生平

崔綽幼年時成為孤兒,學業和德行都很傑出,聞名於世。神䴥四年九月壬申(431年11月15日),北魏發起徵士令徵召崔綽、范陽盧玄、勃海高允、趙郡李靈等人做官,不久因為母親年老堅決辭官,後來擔任博陵郡功曹,去世[3][4][5]

身後

魏收完成《魏書》後,盧斐李庶王松年盧潛都說《魏書》沒有秉筆直書而爭辯,盧斐等人就是因此才表示爭辯,他們對楊愔說:「魏收誣陷毀謗一個朝代,按罪該殺。」盧思道也說:「元魏國史的記載特別不客觀。」楊愔偏袒魏收,所以就報告齊文宣帝高洋,魏收也向齊文宣帝報告說:「臣得罪了強大的家族,將會被刺客暗殺。」齊文宣帝大怒,親自責問盧斐和李庶,盧斐說:「臣的父親盧同元魏出仕,官至儀同,功業顯著,名聞天下,與魏收不沾親,魏收就不給他立傳。博陵崔綽,官位僅僅是本郡的功曹,更沒有什麼事跡,卻是魏收母家的親屬,就位於列傳的首位。」齊文宣帝說:「崔綽有什麼事跡,你給他立傳?」魏收回答說:「崔綽雖然沒有官爵,名聲與道義值得讚許,司空高允曾經為崔綽作贊,稱他有道德,臣所以知道。所以放在多人的傳記中。」齊文宣帝說:「司空是個才士,為人作贊,自然應當稱頌此人。就好比你為人作文章,說好話的難道都是事實?」魏收無以應答,恐懼起來。齊文宣帝看中魏收的文才,不想加罪與他。高德政因為自己家族的傳記寫的很好,就對齊文宣帝說:「國史定稿後,應當流傳天下,人情怎麼可能都考慮到?誹謗者應當定重罪,不然事情無法了結。」齊文宣帝因此將盧斐、李庶、王松年、盧潛、盧思道等人定罪誹謗史書,囚禁起來剃光頭髮鞭打二百下,發配到製造鎧甲的作坊里,盧斐和李庶死在臨漳縣的監獄中[6][7][8][9]齊武成帝高湛時期,群臣大多說《魏書》不實,齊武成帝再次敕令重新審定,魏收重新更改《魏書》,崔綽的傳記改為附載[10]

家族

父親

  • 崔遭,北魏鉅鹿縣縣令

子女

  • 崔檦,北魏代理博陵郡太守
  • 崔鑒,北魏奮威將軍、東徐州刺史、安平康侯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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