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 (歐洲)欧洲中世纪裏以契約精神為核心的等級制度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歐洲封建制度,又翻譯為封建等級制、封建君主制,指的是一種在歐洲在9世紀~19世紀廣泛流行的制度,它混合了繼承法、軍事單位和行政區劃的功能,把國土分割成一個個小型區域。這種制度最先由中歐的法蘭克王國開創,之後就擴散至歐洲的全體基督教國家,在14世紀開始逐漸瓦解,到19世紀時只剩下俄羅斯帝國在維持着這種模式,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徹底消失。 此條目已列出參考資料,但文內引註不足,部分內容的來源仍然不明。 (2023年7月29日) 此條目介紹的是歐洲封建制度。關於中國封建制度,請見「封建制度 (中國)」。關於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封建社會,請見「封建社會」。 除了在當時作為丹麥一部分的斯堪尼亞、斯科訥和哈蘭,封建制在今挪威和瑞典地區並未像在歐洲其他地區那樣真正發展起來[1][2]。
歐洲封建制度,又翻譯為封建等級制、封建君主制,指的是一種在歐洲在9世紀~19世紀廣泛流行的制度,它混合了繼承法、軍事單位和行政區劃的功能,把國土分割成一個個小型區域。這種制度最先由中歐的法蘭克王國開創,之後就擴散至歐洲的全體基督教國家,在14世紀開始逐漸瓦解,到19世紀時只剩下俄羅斯帝國在維持着這種模式,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徹底消失。 此條目已列出參考資料,但文內引註不足,部分內容的來源仍然不明。 (2023年7月29日) 此條目介紹的是歐洲封建制度。關於中國封建制度,請見「封建制度 (中國)」。關於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封建社會,請見「封建社會」。 除了在當時作為丹麥一部分的斯堪尼亞、斯科訥和哈蘭,封建制在今挪威和瑞典地區並未像在歐洲其他地區那樣真正發展起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