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坑刑場臺灣白色恐怖時期一處槍決政治犯的處所,範圍位於今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地區新店第三公墓墓區內[1]。安坑刑場自1954年啟用以取代馬場町刑場[2][3],並持續沿用至1980年代為止[4]

Quick Facts 墓地資料, 國家 ...
新店第三公墓
(原安坑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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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資料
國家 臺灣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安華路21巷
座標24°57′38.3″N 121°31′20.0″E
類型公墓不義遺址
所有者新北市政府
網站原安坑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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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50年代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政府逮捕大量的「政治犯」,已遠超過監所、押房所能負荷的容納人數,為疏散遭逮捕的大量政治犯,除於各地廣設看守所分所和軍人監獄外,若經過軍事法庭審理判決死刑確定者,隨即會被帶往刑場處刑。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早期主要是以新店溪沿岸作為刑場,如馬場町、與馬場町同岸臨新店溪的水源路一帶,甚至越過川端橋(今中正橋)南端臨永和的新店溪邊等地均設有刑場。1952年國防部於新店的軍人監獄完工後,隨即在一旁的安坑建置刑場,約於1954年開始啟用之後,安坑刑場即取代馬場町刑場成為政治犯槍決的主要刑場。

根據官方檔案記載,在安坑刑場槍決的政治犯包括臺灣原住民菁英的高一生(族名吾雍・雅達烏猶卡那)、林瑞昌(族名樂信·瓦旦)、湯守仁林日高等,綠島再叛亂案的宋盛淼、吳聲達等人;泰源事件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陳良、謝東榮;以及不同政治主張推動台灣獨立運動陳智雄宋景松以及鄭評等人。

執行槍決的部隊,已非馬場町、水源路時期作為主力的憲兵第四團及第八團,而是臺北憲兵隊和憲兵第201、202、203團。

安坑刑場槍決政治犯人數僅次於馬場町,係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第二大刑場,至1988年左右始由司法監獄取代其功能,安坑刑場設立約長達三十多年,與設立僅四年的馬場町刑場相較,若計入非政治犯的槍決人數,或許殞命於安坑者,不會少於馬場町的斷魂人。[5]

安坑刑場有第一刑場以及第二刑場,後來增建第二刑場。[4]

槍決過程

死刑犯在確定執行的當日會被軍用卡車載運至安華路岔入口,安華路因此又稱作「刑場路」。負責執行槍決的士兵即將之拉下車,拖到草叢間的空地給予最後一餐並詢問遺言,而後對準胸口連開數槍予以槍斃。執行完畢後,會對遺體進行拍照確認,以便向上級交代已確實執行。據當地耆老回憶,自上方山頭的隱蔽處可觀看行刑的全過程,多數死囚並無胃口嚥下最後一餐;而槍決後留下的彈殼則會遭當地民眾撿拾轉賣。[6]

現況

安坑刑場現址為新店區第三公墓,2019年被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列入不義遺址名錄之內。當地文史工作者正在推動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合作,希望能設立相關的紀念碑。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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