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欺詐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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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欺詐案辦公室(英語:Serious Fraud Office, SFO,又譯重大詐欺犯罪偵查署[2]、嚴重欺詐調查署[3])是英國政府的一個非內閣部門,負責調查和起訴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的嚴重或複雜的詐騙和貪污行為。嚴重欺詐案辦公室根據《1987年刑事司法法令》(Criminal Justice Act 1987)設立,並對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負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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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嚴重欺詐案辦公室, 簡稱 ...
嚴重欺詐案辦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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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ous Fraud Office | |
簡稱 | SFO |
成立時間 | 1987年 (1987) |
國家/地區 | 英國 |
司法管轄權 | 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 |
駐地/總部 | SW1Y 5BS 英國倫敦科克斯珀街(英語:Cockspur Street)2–4號[1] |
領導 | |
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 | 彭雅婷 KC |
主任 | 麗莎·奧索夫斯基(英語:Lisa Osofsky) |
人員裝備 | |
年度預算 | £3,635萬(2011-2012年) |
職員數 | 約500名固定雇員 |
網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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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刑事司法法令》第2條賦予嚴重欺詐案辦公室權力,要求任何人(或企業、銀行)提供任何相關文件(包括機密文件)並回答任何相關問題,包括有關機密事項的問題。嚴重欺詐案辦公室同時是《2010年賄賂法令》的主要執行者,該法旨在鼓勵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力並提高倫敦市和英國作為安全營商場所的聲譽。此外,嚴重欺詐案辦公室管轄範圍並未延伸到蘇格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