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光復
臺灣日治時期的結束、以及戰後時期的開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管原由大日本帝國統治的臺灣與澎湖群島等地;中華民國政府將此事件稱為「臺灣光復」[2][3][4][5],此事件標誌着臺灣日治時期的結束、戰後時期的開始。
1945年8月15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而宣告投降。9月2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指示各地日本軍向同盟國投降,命令中規定在中國(滿洲除外)、臺灣、越南北部的日軍向代表同盟國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將軍投降,蔣中正隨後委派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將軍為其負責受降事宜的全權代表,何應欽則委派陳儀將軍為其在臺灣受降的代表。擔任降方代表的臺灣總督兼日本陸軍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之規定於10月25日在臺北公會堂(今臺北中山堂)向受降主官陳儀投降並簽署受領文件[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