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巴子(上海話拼音:dhebazi,發音:[dᴇ̀pᴀ̋tsɿ᷆])是中國人或非台灣人士對台灣人的稱呼,意為「來自台灣的鄉巴佬」。台巴子成為特定名詞,源於上海商販,後廣泛流傳於整個華語地區。[1]
詞源
巴子本義為上海人對外地人的貶義稱呼[2],但有時朋友之間也會用到,在吳方言中並非徹底的蔑稱。它還可以指做錯事、會錯意、搞錯方向,甚至可以是情人之間打情罵俏的用詞。
台巴子一詞,其出現的原因,應是台灣海峽兩岸從1949年以來長期分治,價值觀、文化習俗和生活習慣上早已形成諸多隔閡,大批來上海市的台灣人和上海本地居民在日常生活多有摩擦。上海本地商販(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九江路、襄陽路等商業鬧區)是最先開始使用這種針對特定地域族群的蔑稱。而對台灣人的刻板印象在人際傳播過程中引起推波助瀾的作用,台巴子流行到中國大陸全境時,由於沒有了特有的語境支持,就由原先的蔑稱,進而變成一個對台灣人常見的歧視用語。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台巴子一詞屬於古代的「市井隱語」和現、當代的「民間隱語」的範疇。這兩類隱語中的某些成分與同時代的俚俗語間並沒有絕對的界限。部分隱語「曝光」被全民語言吸收的過程,也就是亞文化與全民文化互相滲透、同化的過程。
爭議
台巴子一詞曾多次引起爭議。2009年颱風莫拉克風災造成兩岸航班混亂,中國東方航空一航班也被迫延後,有台灣乘客向東方航空職員抱怨東方航空為何不提前通知,而航空公司職員卻辱罵台灣乘客是「台巴子」,引起台灣乘客極度不滿。東航最終派一位主管向乘客道歉[3]。
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駐多倫多官員郭冠英以范蘭欽為筆名,發表《台巴子要專政》一文,[4]引起台灣輿論嘩然。新聞局於是以「欺瞞亂言」為由免去郭的職位,郭也因此失去了兩千多萬台幣退休金。其後,郭冠英向公懲會提出申訴。公懲會以他不「謹慎勤勉」,應予撤職,停止任用3年。監察院以其影響政府機關形象,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彈劾。
2017年1月18日,郭冠英退休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郭冠英勝訴,但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2018年9月6日,臺灣最高行政法院駁回銓敘部上訴,郭冠英勝訴確定,全案定讞。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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