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族(占語:ꨂꨣꩃ ꨌꩌꨚ Urang Campa[4][5]越南語người Chăm𠊛占高棉語ជនជាតិចាម),東南亞民族,公元2世紀建古國占婆,至1471年被越南後黎朝瓦解成多個土司自治領地,1832年被越南阮朝改土歸流吞併滅國,今占人分佈於柬埔寨東部、越南中南部,總人口約50萬。占婆語南島語系,與印尼蘇門答臘島亞齊人亞齊語最親近。原為印度教徒,9-10世紀兼信佛教,至17世紀末部分變成穆斯林

Quick Facts 占族ꨂꨣꩃ ꨌꩌꨚ Urang Campangười Chămជនជាតិចាម, 總人口 ...
占族
ꨂꨣꩃ ꨌꩌꨚ Urang Campa
người Chăm
ជនជាតិចា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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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口
50萬
分佈地區
 柬埔寨317,000[1]
 越南127,000[2]
 老撾15,000[2]
 馬來西亞10,000
 泰國4,000
 中國(海南回輝人)5,000(2000年)[3]
語言
占語馬來語高棉語越南語老撾語漢語
宗教信仰
伊斯蘭教印度教佛教、占族傳統信仰
相關族群
嘉萊族菲律賓人馬來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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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佈

歷史上,占婆國是以占族人為主體的國家(位於今天的越南中南部),後來在18至19世紀中葉,占婆國被越南滅國,占族人部分被越南人屠殺和同化,部分四處逃散。如今,占族比較集中的地區包括柬埔寨的磅湛省,越南的寧順省平順省等。在泰國老撾馬來西亞以及中國的海南島也有占族人及其後裔分佈,《宋史》卷489載:「雍熙三年(986年)……儋州上言:占城人蒲羅遏為交趾所逼,率其族百口來附。」這些海南島的占族人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回族,被學界稱爲回輝人

占族人分為4個支系。第一個是受婆羅門教,即印度教影響的婆羅門占族,這一支系人數最多。第二支係數量也相當多,為婆尼占族,也稱舊回教占族。第三支系是新回教占族,即伊斯蘭占族。還有信奉占族傳統信仰的赫雷占族。婆羅門占族和婆尼占族主要生活在越南寧順和平順兩省。婆羅門占族自稱為本地占族或婆占,以與婆尼占族相區分。婆羅門占族沿襲了印度教的多神信仰,而婆尼占族的回教早已完全本地化,與當地民間信仰合為一體。伊斯蘭占族信奉正統伊斯蘭,他們主要居住在越南安江省、西寧省和胡志明市等地,他們是移居柬埔寨的越南占族,後又回遷並生活在越南南部地區。赫雷占族主要生活在越南平定、富安等省,他們信奉原始信仰,文化與周邊的巴拿族埃地族比較相似。[6]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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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占族在東亞的分佈圖

占族人群的母系遺傳主要為孟-高棉人等中南半島南部的土著居民。父系分別來自馬來群島、中南半島和印度等南亞地區。與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越南北部不同,占婆受到印度文化的強烈影響。其地在漢代屬於日南郡象林縣,隸屬於交趾刺史部,是漢代疆域的最南端。當地土著又稱「林邑」。東漢末年(192年),占人區連殺死象林縣令,從中國獨立,佔據了日南郡的南部地區,以婆羅門教為國教,建立占婆補羅(Campapura,「pura」梵文意為「城邑」)。占婆建國初期,中國史書稱之為「林邑」,南北朝以後則改稱「占城」。至唐代又改稱「占婆」、「占城」,國力一度非常興盛。到15世紀,逐漸衰落,被越南逐步蠶食,1832年越南阮朝明命帝改土歸流,占城完全滅亡。部分遺民仍在越南南部和柬埔寨生活,亦有部份族人遷至今天的馬來西亞地區。中國南方種植的優良水稻品種之一「占城稻」,就是由占婆引進中國的。他們的海上貿易也十分活躍,宋人周去非《嶺外代答》載:「占城、大食之民,歲航海而來賈於中國者多矣」。

語言

占族的語言占語分幾種方言,均屬於南島語系馬來-波利尼西亞語族,是一種多音節非聲調語言,擁有與馬來語相近的底層詞彙,但許多語法與馬來語有差異。占族使用巴利文系統的占文,占文在17世紀誕生,由左至右書寫,字母因地區而有差異,柬埔寨占文的字母表包括4個元音,2個雙元音和29個輔音。越南占文字母表有五個短元音,五個長元音,和四個雙元音,主要用於日常交流和神職人員記錄經書。占族人舉行婚禮、葬禮等所有儀式都必須使用占語和占族文字,但據最新統計,在15歲以上的占族人當中,只有4%的人能順利聽說占語,14.85%的人會認字,但閱讀、寫作不精。其他80.45%的人不懂占語。

宗教

占人早期多信仰印度教佛教,占婆國後期,受阿拉伯商人的影響,部分皈依伊斯蘭教。有人說他們是受馬六甲影響而信教。他們不吃豬肉但飲酒,齋月也只齋戒三天。

據法國學者喬治·馬司培羅的說法,伊斯蘭教的傳入占婆,大約是中國宋代(960年至1279年)。而在占婆傳說當中,亦有阿拉(Allah)於1000年至1036年「君臨都城」之事。

馬司培羅估計,伊斯蘭教之傳入占婆,有可能源於「高棉之回教徒為馬來人所化,因以傳布回教於安南」。

馬司培羅又指出,時至20世紀初,柬埔寨的六萬占族人口,皆信奉伊斯蘭教;而越南九萬占族人口,信奉伊斯蘭教的則佔三分之一,他們自稱為「占白尼」(Chams Beni)。「占」即占人,「白尼」即宗教子弟之意。越南有三分之二的占族為印度教徒,另有小部分維持傳統信仰。[7]

社會

占族古代分為椰子氏族和檳榔氏族兩個族群,椰子氏族居住在南部,檳榔氏族則居住在北部。兩個氏族都是母系社會,只有皇室家族例外,根據印度教傳統,王位需由男性來繼承。在占婆國時期,依照印度教傳統,占族社會被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種姓。但占族的種姓制度與印度本土有明顯的區別,占族中的不同種姓可以通婚,高種姓的女人可以嫁給低種姓的男人。

婆羅門占族、婆尼占族和赫雷占族依然保留着典型的母系制度,伊斯蘭占族則遵循父系制度。占族母系制度的具體表現包括子女隨母姓,家庭財產由女兒繼承,家族以母系劃分,各項禮儀以母親氏族為準。占族母系制度的特徵之一是孩子隨母姓。其次是群居,家中女兒同母親住在一起。一個家族的也一樣,通常女兒是跟媽媽。小女兒將跟父母住一起,並享有財產繼承權。財產分給所有女兒,但最小的最多,兒子什麼都拿不到。

占族婚姻是女方把男方「娶」進門。」占族婚俗中,女方家可主動提親。女兒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時,父母將從當地小伙子中挑一個最好的當女婿。說媒、提親等所有程序都是秘密進行的,他們常請媒人到男方家試探其態度。姑娘有權為自己找丈夫,而新郎要聽從新娘的安排,並住在新娘家裏。隨着現代生活的發展,年輕夫婦已可以單獨生活,但仍要遵循女方家的習俗。去世後,占族男性將被安葬在母親氏族的墓園裏。

占族遵循的是母系制度,但並非母權制度。女性雖是一家之主,但實際上決定權仍掌握在其丈夫手中。族長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一個家族的女族長,也就是這個家族的女主人,人們很少叫她女族長,而叫她的丈夫做族長。祭祀活動則有明確的分工。家裏的由女人負責,廟塔里的則由男人負責。[8]

建築

占族的傳統居住建築是高腳屋,婆羅門占族和婆尼占族的高腳屋為傳統的低架高腳屋,地板離地僅為35至40公分,伊斯蘭占族和赫雷占族則是高架高腳屋。

占族的雕刻藝術和端莊雄偉的塔具有婆羅門教的風格,遠望像短柄的火炬,一座塔是一個火炬,每一座塔又有若干火炬構成。每座塔有好幾層,每層呈四方形,四角有4個巨大的柱子,都形似火炬,逐層縮短縮小,直到塔尖。塔是用磚砌起來的,他們的磚很獨特,只要把磚頭浸入水中,磚頭的粉末就會流出來成為粘性很強的膠汁,兩塊磚頭就可以牢固地粘合在一起。占族的塔有兩種意義,一種是已故國王的陵墓,另一種是為祭神而建造的塔,最早的是6世紀的建築。占族的塔遍佈歷史上占族分佈的地區,保存完好的美山聖地現已成為世界遺產和著名旅遊景點。

服飾

年長的占族男子常蓄長發,布巾纏頭,身穿沙籠。但青年男子已經逐漸放棄傳統服飾。占族婦女傳統服裝仍保持民族特色,通常包括傳統長衫、里裙和披巾。傳統長衣在占族語中叫做「奧卡美甘」(Aw kamei Cam)。其所用布料豐富多樣,包括薄紗、絲絨、抽紗等。占族傳統長衣為套頭服裝,衣領為圓形或心形,兩側不開叉。長至或長過膝蓋的叫「奧踏」(Aw tah)。長至腳跟的叫「奧鐸巴翁」(Aw dwa baung),奧鐸巴翁為緊身服飾,腰部有開縫,鑲嵌着一排子母扣,穿時緊緊裹着腰部,穿奧鐸巴翁的時候裏面要搭配裙子,有時還會配上兩條互相交叉被稱作「塔雷卡巴」(Taley kabak)的腰帶。

名人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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