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南山案,發生於清聖祖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的文字獄,由左都御史趙申喬舉發。趙舉發翰林戴名世的作品《南山集》「狂妄不謹」、「語多狂悖」,與莊廷鑨明史案並稱「清朝江浙兩大獄」[1]。後戴名世被斬。 《南山集偶抄》,扉頁題「戴田有古文偶鈔」,寶翰樓梓行,書口上刻「南山集偶鈔」,藏於合肥安徽博物院。
南山案,發生於清聖祖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的文字獄,由左都御史趙申喬舉發。趙舉發翰林戴名世的作品《南山集》「狂妄不謹」、「語多狂悖」,與莊廷鑨明史案並稱「清朝江浙兩大獄」[1]。後戴名世被斬。 《南山集偶抄》,扉頁題「戴田有古文偶鈔」,寶翰樓梓行,書口上刻「南山集偶鈔」,藏於合肥安徽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