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是加多寶集團的涼茶品牌。加多寶集團是一家以香港為基地的飲料生產及銷售企業,主要產品為紅色罐裝加多寶涼茶和「崑崙山雪山礦泉水」。[1]該集團先後在廣東東莞、浙江紹興、福建石獅、北京、青海、浙江杭州、湖北武漢等地設廠,並有多處原材料生產基地。加多寶涼茶行銷中國國內、東南亞和歐美國家。
歷史
加多寶集團的創辦者陳鴻道出生於廣東東莞,早年從事批發生意,後到香港尋求發展,創立了鴻道集團。1990年,陳鴻道前往位於香港的王老吉「百年祖鋪」洽談秘方和商標使用事宜,與王老吉傳人王健儀達成合作協議,王老吉(國際)有限公司授權鴻道集團使用王老吉涼茶的秘方與商標生產飲料。
1992年,陳鴻道開始在廣東東莞設廠生產涼茶並在大陸銷售。但由於早在大陸商標法正式實施的1983年,廣藥集團前身羊城製藥廠就已註冊了「王老吉」商標生產藥品,所以陳鴻道生產的涼茶在大陸只能以「清涼茶」命名。
1994年,陳鴻道找到廣藥集團要求許可使用王老吉商標。1995年3月,雙方簽訂了第一份商標許可合約。香港和大陸兩支「王老吉」通過鴻道集團,在分割80餘年後第一次建立起聯繫,三方達成「瓜分」市場的協議:廣州羊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與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正式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約,批准鴻道集團子公司加多寶在大陸使用「王老吉」商標生產銷售紅色紙包裝及紅色易拉罐裝涼茶飲料權,由香港王老吉後人王健儀提供配方。根據雙方合約,廣藥集團許可鴻道集團從即日起到2003年1月期間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不得使用對方產品的任何包裝裝潢。鴻道集團第一年向廣藥集團交付商標使用費60萬元,以後每年遞增20%。因商標關係,香港王老吉後人持有的香港王老吉(國際)有限公司產品也不能在內地銷售。[2]而在當時,羊城藥業從未生產過紅罐包裝的王老吉。廣藥自己在後來則生產綠色利樂包裝的王老吉,以示區別。自此,鴻道集團旗下的廣東東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開始生產紅罐王老吉,並擴展至整個內地。[3]
1997年2月13日,雙方重新簽訂協議,鴻道集團1997年支付商標使用費200萬元,1998年起每年支付250萬元。2000年雙方再次簽署合約,規定鴻道集團使用「王老吉」商標權利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截止。[3]2002和2003年,鴻道和廣藥又簽署了兩份補充協議,將租賃期限分別延長至2013和2020年。[3]
2002年11月,廣藥亦從王健儀手中獲得10年的王老吉「海外商標使用權」。[4]2004年3月4日羊城藥業更名為「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同年8月,邀王健儀入股,雙方各佔48%的股份,與廣州醫藥並列為第一大股東,合作期至2014年結束。[5][4]然而,王健儀曾對外宣稱,廣藥違背了將商標擁有權轉移至王老吉藥業的承諾。2011年初,廣藥宣佈由王老吉藥業代售白雲山製藥生產的「白雲山涼茶」,並將該產品整合入王老吉銷售渠道,激怒王健儀。王在3月首次公開表示支持加多寶,肯定其對王老吉品牌的貢獻。[6][4]
2005年,廣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因受賄而入獄,他於兩次補充協議簽訂前收受了鴻道集團總裁陳鴻道總共300萬港幣的賄賂。[7]
鴻道旗下加多寶公司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廣告語,對王老吉在大陸的推廣做出了很大貢獻。加多寶在2003年投入1億多元廣告後,紅罐王老吉銷量突然激增,年銷售額增長近400%,從1億多元猛增至6億元人民幣,2004年則突破10億元,同年廣藥的綠盒裝銷售額僅為8000萬元。在紅罐拉動之下,2007年綠盒王老吉銷售額達到7.1億(此時已為合資公司)。2008年,紅罐裝銷售突破100億元。[6]2002至2009連續8年間,王老吉涼茶的年均增長率達到96%。[8]2007年至2009年,紅罐王老吉連續三年在中國大陸罐裝飲料市場銷量第一。[2]到2010年王老吉銷售額增加到150億元,幾乎是2002年的十倍。隨着紅罐王老吉年銷量跳躍式增長,廣州王老吉藥業自產的綠盒王老吉借着加多寶重金鋪就的美譽和渠道輕鬆取得市場份額。2011年綠盒王老吉的銷售額已接近20億元。
王老吉的品牌,在2006年的「中華老字號品牌價值百強榜」中排行第五,品牌價值達22.44億元人民幣。[9]同年,包括王老吉在內的18個涼茶品牌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0]
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加多寶捐款1億元。[6]2009年2月18日,加多寶的王老吉成為2010年廣州亞運會的高級合作夥伴,知情人士估計贊助費至少達2億元人民幣。[11]
2011年4月11日,加多寶集團在北京發佈聲明稱廣藥集團(非廣州王老吉藥業)並沒有取得王老吉粥類產品的商標許可。由於其外形為紅色包裝,與紅罐王老吉包裝相似。加多寶認為,廣藥集團授權廣糧集團生產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蓮子綠豆爽等產品的舉措是侵權了其包裝及裝潢權。加多寶也譴責廣藥集團借王老吉商標跨越飲料行業甚至是跨越食品行業進行盲目多元化發展,是不符合百年沉澱的王老吉專注涼茶生產的品牌內涵,也背離了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的權威性指導。[12]廣藥也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關於「王老吉」商標的仲裁申請,主張2002和2003年的補充協議因當事人行賄受賄而無效。2011年12月,該案進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9日,仲裁委員會發出仲裁結果,認為兩份補充協議均無效,之前有效的合約於2010年5月2日過期,因而鴻道旗下加多寶公司在此日期後已無權使用「王老吉」商標。[13]加多寶則聲稱有協議指雙方到2013年才到期。[14]
自2011年起,加多寶公司出品的紅罐已逐步改名,2011年至2012年5月的紅罐產品印着「加多寶出品王老吉」,2012年5月之後其紅罐產品以「加多寶」為名。加多寶公司還在各種廣告中中宣傳「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已改名加多寶」,「不再使用過去十七年沿用的商標」[15],「還是原來的配方還是熟悉的味道」。
2012年5月,廣藥集團成立全資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公司。商標爭議的仲裁結果出來幾天之後,廣藥通過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非綠盒王老吉藥業)也發佈了他們自己的紅罐王老吉,裝潢幾乎完全沿用加多寶時期的包裝風格,例如寫上「涼茶始祖王老吉」,字體和原來加多寶使用多年的幾乎一樣。電視廣告語也使用加多寶之前廣泛宣傳的「怕上火,喝王老吉」。[16]在平面廣告上也使用了加多寶時期的風格,並宣傳「紅罐王老吉從未更名」,「任何宣傳紅罐更名均屬虛假信息」。因生產線不足,廣藥的紅罐已授權實達軒(佛山)飲料有限公司、廣西宏邦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天元食品公司、深圳市深暉企業有限公司等四家企業代工生產,並聲稱不排除授權更多企業代工的可能性。[15]
2012年1至4月,加多寶一共向電視、報刊、戶外等媒體投放了11.74億元人民幣的廣告,同比增長了52.6%,而廣藥的廣告投放僅為700萬元。[17]
起初,由於廣藥生產的王老吉並無於港澳、台灣及海外地區出售,因此這些地區銷售的鴻道產品仍然沿用王老吉商標。直到 2013 年初,香港及台灣銷售的王老吉亦相繼改名加多寶。而海外(例如馬來西亞)生產的王老吉則繼續沿用王老吉商標,英文稱為 Wong Lo Kat Herbal Drink。
2006年,廣東省食品(飲食)文化遺產工作組領導小組向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頒發證書,稱「根據廣東省食品文化遺產涼茶秘方、專用術語及品牌擁有企業的歷史資料、傳承譜系、後發優勢及保護發展措施,由廣東省文化廳、香港特別行政區民政事務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局共同申報並經國務院批准公佈涼茶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你單位擁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涼茶10、11、12、13、14、15號秘方及專用術語。」2007年,廣藥王老吉又獲得涼茶102號秘方及專用術語。
但有報道指,1956年當局以高壓的環境下強迫王恆輝後人上交了秘方。但時至今日,在秘方的真偽上,廣藥毫無話語能力,而王家在大陸一脈王恆輝的後人則對於秘方之爭有着決定性的作用。他們可以宣佈當年上交的配方為偽,合法地阻擊廣藥的貪婪,逼出雖已遲到、但卻真實的贖買,還自己一個公道。[18]在2012年5月加多寶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王恆裕的香港傳人王健儀首次以加多寶集團名譽董事長身份登台聲援加多寶,聲明:「王氏家族獨有的王老吉正宗涼茶祖傳秘方已經獨家傳授給加多寶集團,加多寶生產的涼茶是受我獨家授權配方的,過去是,現在是,未來還是」。[19]
2013年1月3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因為法院認為這可能存在「虛假宣傳」。[20]2013年2月4日,加多寶在其微博上連發四條主題為「對不起」的自嘲系列文案,並在上面配以幼兒哭泣的圖片,引發上萬網友轉發,被稱為「對不起體」。當天傍晚,王老吉也發出樣式相同的「沒關係」的回應,事後王老吉澄清並不是其所為,而是網友惡搞。之後,「對不起體」紅遍網絡,其中,網友「哇-林芬」代可口可樂以相同形式惡搞了「都怪我」系列,而網友「鞋骨」則代百事可樂做了「少得意」系列。與前兩個並齊。[21]一位接近本次事件的人士日前稱:「廣告圖中哭泣的小寶寶讓很多網友對加多寶的遭遇倍感同情。」加多寶方面或希望用網絡營銷為自己達到「未贏官司,先贏民心」的效果。[22]
2013年12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判令加多寶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廣告語,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等1081萬餘元,並在媒體上道歉[23]。而加多寶公司則當庭表示將發起上訴[24]。
2015年4月20日,加多寶宣佈將市面上銷售的涼茶包裝由紅色包裝更換為金色包裝[25]。
2017年10月31日中糧包裝向清遠加多寶草本植物科技注資20億人民幣,從而持有30.58%股份,成為加多寶第二大股東,此外,王老吉公司亦將向清遠加多寶草本增資30億元,佔該公司45.87%股份;現有股東智首於增資後,於清遠加多寶草本持股降至23.55%。完成增資後,清遠加多寶草本註冊資本由4000萬美元增至近1.7億美元。
2018年6月15日,加多寶宣佈紅罐加多寶重新上市銷售,屆時紅罐版加多寶、金罐版加多寶將同步在市場銷售[26]。2018年8月27日,中弘股份發佈公告披露《關於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公告》,稱加多寶參與到其債務重組計劃。但是8月28日,加多寶通過官網宣佈否認簽署[27]。8月30日,媒體調查發現加多寶在香港註冊處信息顯示已經解散[28],而其諮詢和活動均為總裁李春林。深圳證券交易所因此向中弘控股發關注函,要求解釋加多寶情況[29]。
2023年7月10日,加多寶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商標權糾紛案的一審判決。該一審判決認定六家加多寶公司共同侵權,判決六家加多寶公司賠償3.17億元。加多寶發佈聲明稱,對此判決結果表示遺憾,並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30]
成份與口味
爭議營銷事件
2015年,加多寶在網絡營銷中與網絡大V作業本營銷炒作,涉事雙方惡炒邱少雲為「單面燒烤」,遭到網友質疑和不滿[31][32][33]。後在公眾的質疑下,加多寶方面表示歉意,但辯稱自己被競爭對手惡意攻擊詆毀[34][35],在互聯網上一片斥責加多寶侮辱先烈搞營銷的聲音中,南都周刊則在官方微博上支持加多寶,稱「一場正能量,夠大氣,又溫暖的營銷,點個讚」[36][37]。但事後仍有網友對加多寶的道歉不予認可和接受,而《北大商業評論》雜誌更是發起「替加多寶寫道歉信」活動對加多寶加以諷刺。[38][39][40]
事發後的2015年6月30日,邱少華(邱少雲的弟弟)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孫杰(微博「作業本」)和加多寶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大興法院於2016年7月1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2016年9月20日,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就邱少華訴孫杰和加多寶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一審公開宣判,判決二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且連續刊登五日,要求向原告邱少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邱少華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人民幣,於判決生效後三日內履行。法院認為孫杰發表的言論是對邱少雲的人格貶損和侮辱,而加多寶公司的言論及互動在網絡平台上迅速傳播,遭到了廣大網友的譴責,產生了較大負面影響,再次給邱少雲的家屬造成了精神損害[41]。同日,微博「作業本」發微博發佈道歉文章,稱接受法院判決,並向邱少雲親屬致歉,而加多寶方面對於判決並沒有做出任何回應[42]。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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