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自治市鎮
英國倫敦的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倫敦自治市鎮(英語:London borough),又譯為倫敦自治市、倫敦區,是大倫敦下設的地方行政地區,共32個。靠內的12個加上倫敦市(City of London)統稱內倫敦,靠外的20個統稱外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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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行政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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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國家 | 英國 | |||||
構成國 | 英格蘭 | |||||
大區 | 大區 | |||||
郡級(上層) | 倫敦市 | 都會郡 | 非都會郡 | 單一管理郡/區 (單一層) |
錫利群島 | |
區級(下層) | 倫敦區 | 都會區 | 非都會區 | |||
教區 | (無) | 民政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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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地理位置在大倫敦內而常被誤會,但倫敦市是一個擁有特殊地位的城市,在行政上與大倫敦同等級,並不是倫敦自治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