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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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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修道院
解散修道院(英語:
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Suppression
of
the
Monasteries
)是《至尊法案》颁布后,1536年至1541年间亨利八世一系列解散英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修道院的行为,屬英格兰宗教改革的一部分,目的是为英國國王提供战争经费并
靈職議員
區主教、修道院長與被允許戴主教冠的小修道院長(prior)。在英格蘭宗教改革最高潮的1539年之後,因為解散修道院運動(
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使修道院長與小修道院長無由產生的緣故,僅大主教及主教繼續參與國會。1642年長期國會(Long
威爾頓 (威爾特郡)
1539年,在修道院解散運動(英语:
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中,威爾頓修道院區域於亨利八世。1541年,修道院大部分財產授予彭布羅克伯爵威廉·赫伯特,第一代彭布羅克伯爵(英语:William Herbert, 1st Earl
of
Pembroke (1506–1570))。威爾頓莊園即修建於此。
皇家学会女会士列表
皇家学会最初的章程和规章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女性入选皇家学会会士,但是自皇家学会很长的历史时间里,女士事实上无法入选会士。亨利八世颁布《解散修道院法令(英语:
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女修道院都被解散,女性都被学校和大学逐出,因此,英国女性在17和18世纪没有接受正式教育机会。1829年伦敦动物学
教会法 (天主教会)
establishing
the
1983 Code
of
Canon Law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dex Iuris Canonici (198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original text in Latin Code
of
Canon Law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