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制藥物與物質法令《受管制藥物與物質法令》(英語:Controlled Drugs and Substances Act,法語:Loi réglementant certaines drogues et autres substances)是加拿大的联邦药物管制法令,于1996年在首相让·克雷蒂安组成的政府通过。该法
受管制物质法案受管制物质法案(英語: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缩写:CSA)是美国一部管控管制药物生产、销售、贮存、使用、进出口等的法案。 受管制药物被列入5个附表中,分别标号 I–V。法案根据以下因素来定义各个附表: 药物滥用的可能性:这种药物被滥用的可能性有多大? 医疗使用的接受度:这种药物在美国被用于医疗用途吗?
管制药物管制藥物、管制藥品、管制藥(英語:Controlled medication、Controlled drugs)指的是一些受到特別法律(例如英國的《1971年濫用藥物法(英语:Misuse of Drugs Act 1971)》、美國的《管制藥物法(英语: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
受管制物質性質作分類。許多處方藥,例如抗生素,並未被歸類為管制藥物。 在美國,緝毒局是聯邦政府機構,負責執行《美國管制物質法案(英语: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這項法案對於藥物本身,還有某些藥物的前體作管制),來抑制非法藥物的使用以及分銷。美國某些州對對於管制物質可能會在聯邦政
CSA劍橋科學摘要(Cambridge Scientific Abstracts) 樟脑磺酸(Camphorsulfonic acid) 受管制物质法案(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 化學安全評估(英语:Chemical safety assessment)(Chemical safety assessment)